扰乱正常防疫秩序 暴力殴打防疫人员
江门蓬江区一被告人犯妨害公务罪获刑
2021-08-10 08:45:5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黄海磊 叶颖诗 钟绮敏
 

  近日,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扰乱正常防疫检查秩序的刑事案件,被告人谢某在疫情防控期间,暴力殴打执行防疫检疫公务的工作人员,法院以妨害公务罪一审判处谢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2020年3月28日,谢某到蓬江区某批发市场的动物防疫检疫工作队办公室窗口,排队办理鸡禽防疫检疫手续。谢某排队等了大约5分钟后,防疫站的工作人员张某对谢某说,因为其鸡禽已离开了屠宰场,为此不给其开防疫单据。谢某赶着要发货给客人,认为张某故意刁难就与其争吵起来,争吵之下谢某情绪失控,顺手拿起消毒喷雾杆试图打张某,而后干脆直接用拳头打了张某右边胳肢窝下方,致其身体左侧肋骨骨折。经鉴定,张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谢某在疫情防控期间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为防控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检疫等职务行为,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应予刑事处罚。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结合其自愿认罪认罚等情况,依法对谢某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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