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下转走前女友钱财 男子因盗窃获刑一年
2021-08-10 14:44:46
 

  中国法院网讯(游绍平)谈恋爱失败不甘心人财两失,男子利用前女友手机自行转走49999元作为“补偿”。日前,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审结该起盗窃案,依法判处被告人林某鑫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5000元。

  2020年4月,林某鑫通过手机定位找到前女友。在双方发生争吵后,林某鑫从前女友处拿回其之前赠予的手机并驾车返家。次日上午,林某鑫在前女友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事先得知的账户密码,分两次从其账户转走49999元,并用于个人生活开支。案发后,林某鑫全额退赃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林某鑫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结合其坦白、认罪认罚、积极退赃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