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毒贩当“中间人” 男子获刑十年六个月
2021-08-11 09:40:35
 

  中国法院网讯(游绍平)以为给个联系方式“不碍事”,男子无偿为“老乡”介绍毒品买家获刑。日前,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审结该起贩卖毒品案,依法判处被告人唐某超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20年6月,同案犯任某川(已判刑)因有一包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需要出售,便联系唐某超帮忙联系购毒人员。事后,唐某超联系同案犯胡某(已判刑),让其帮忙寻找购买毒品下家,并将任某川联系方式发送给胡某。不久,任某川、胡某携带96克毒品与他人交易时,被当场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唐某超违反毒品监管制度,明知他人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仍居间介绍交易毒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结合其累犯、从犯、坦白等情节,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