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小法庭”发挥“大作用”
——山东莘县法院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纪实
2021-08-17 16:24:1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王希玉 李言辉
 

  人民法庭,是移动在基层一线的神圣国徽,是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的便利诉讼服务。

  近年来,山东省莘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强基导向,高度重视人民法庭工作,以加强人民法庭队伍建设为切入点,增强实力、激发活力、提升能力,有效发挥了人民法庭在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乡村振兴、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方面的职能作用。

  着力加强人民法庭队伍建设

  近年来,该院坚持向人民法庭“输血充血”,陆续将24名新录用公务员、3名青年员额法官,首先安排到人民法庭工作,使人民法庭队伍结构得到持续优化。目前,该院下辖4处人民法庭,共有正式干警50名,占全院正式干警人数的31.5%。

  该院坚持能进能出,健全定期轮岗制度,有序推进人民法庭之间、人民法庭和院机关庭室之间的人员交流,让院庭交流“活起来”。近三年来,在人民法庭与院机关、人民法庭与人民法庭之间累计调整交流人民法庭干警27名、34人次,50%以上的人民法庭干警得到调整交流,有的人民法庭调整交流的干警人数占到人民法庭干警总数的70%以上。

  在此基础上,该院坚持善待优待,让人民法庭干警待遇“好起来”。注重从评先树优、晋职晋级、绩效考核等方面,向人民法庭干警倾斜,在绩效考核分数计算上,距离县城最远的古云人民法庭结案计分高于其他业务庭20%。近年来,该院每年将50%以上的先进名额用于培树人民法庭干警,涌现出了以“全国优秀法官”马敬启为代表的一批人民法庭先进典型。

  切实提高人民法庭审判质效

  近年来,该院各处人民法庭在化解矛盾纠纷、提升办案质效、实现案结事了上聚焦发力,从而实现了结案数量多、审判周期短、办案效果好。

  2018年至2020年,该院4处人民法庭平均每年收案4508件,占全院每年民事收案的77.7%,占全院每年收案总数的38.8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4个百分点;每年结案4712件,占全院每年民事结案的76.76%,占全院每年结案总数的39.44%,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5个百分点。

  着眼让人民群众更快地感受到公平正义,该院充分发挥繁简分流机制作用,全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人民法庭案件,组建速裁团队,实现简案速裁,及时化解人民群众矛盾纠纷。大力推行电子送达、网上开庭新模式,发挥“非接触式”诉讼方式的优势,进一步提升审判效率。据了解,2018年至2020年,该院4处人民法庭呈现出平均办案天数逐年下降,简易程序适用率、结案率、案件结收比逐年上升的良好态势。2020年,该院结案率95.01%,案件结收比104.38%,位居全省第25名。据该院审管办主任岳宗华介绍,通过精准适用繁简分流机制,最大限度节约了审判资源,提高了办案效率,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这样的判决结果符合我们的预期,我们不会再像以前那样上诉打时间官司了。”被告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拿到判决结果后心悦诚服地说。该院坚持把服判息诉作为审判工作重点,深入分析被上级法院发改的案件,提升案件质量,通过合理设置考核指标,对调解并过付完毕、判决自动履行的案件,在绩效考核时更多赋分,引导法官实现案结事了。2018年至2020年,该院上诉案件被发改率逐年下降,裁判案件自动履行率逐年上升。2020年,该院服判息诉率93.17%,位居全省基层法院第8名。

  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

  “原来有人给我说起诉很麻烦,还需要找律师花钱代写诉状,没想到我只是过来咨询一下,没花一分钱就直接完成了立案,大大减少了我的诉讼成本,现在法院真是太便民啦!”现在,很多来法院立案的当事人会发出这样的感慨。这是该院注重升级诉讼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该院牢固树立“把群众的事当成天大的事”理念,不断完善服务人民群众的方式方法,提升服务效率和效果。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积极推进“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立案模式,解决群众立案问题;充分利用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成果,设立法律咨询、立案调解等窗口,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司法需求。分别与司法行政、妇联、工会、卫生健康等部门联合出台诉调对接意见,设置专职调解员2名、特邀调解组织6个,邀请45名特邀调解员入驻诉讼服务中心开展诉前调解。近三年来,该院共网上立案4174件,调解矛盾纠纷2281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376次,大大减轻了群众诉累。

  与此同时,该院主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注重源头化解纠纷。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融入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格局,深入推进“枫桥经验”本地化,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对涉重大事项和重大政策、复杂、敏感、群体性案件,加强风险评估与预判,针对征地拆迁、农村换届选举等易引发群体性矛盾,及时提供法律咨询,防控法律风险。安排专人积极参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两河”拆违、莘县化工产业园敏感点搬迁、南部高铁新城建设等工作中,向群众释法明理,及时化解矛盾纠纷400余起,避免了大量案件涌入法院。加强与自然资源与规划、市场监管、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等单位的联系,实现资源信息共享,排查矛盾纠纷,及时发现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2020年,该院4处人民法庭收案同比下降12.48%,提前实现了省法院要求的收案数增幅下降的目标。

  此外,该院注重延伸司法触角,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践中,坚持找准司法服务乡村振兴的结合点、着力点,主动对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要求。在脱贫攻坚战中,制定脱贫帮扶计划,派出8名干警对口帮扶辖区贫困户,帮助贫困户实现脱贫。在莘县化工产业园区古云镇,古云人民法庭针对辖区化工企业较多的情况,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企业,与企业联合进行座谈,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在蔬菜大棚种植聚集地燕店镇、河店镇,燕店人民法庭改变工作模式,变传唤当事人为主动入棚进地送达调解,既有效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又不耽误农业生产。针对婚姻家庭、民间借贷、邻里纠纷等基层常见纠纷,充分挖掘典型案例,加大宣传力度,用“小案例”阐释“大道理”,以法治引领自治、德治,推动文明乡风、淳朴民风、良好家风建设,助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隋得民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发挥好人民法庭处在司法为民最前沿、化解矛盾纠纷第一线的优势,坚持把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衡量和检验人民法庭工作的根本标准,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为根本,将司法服务延伸到“最后一公里”,充分发挥“小法庭”的“大作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服务有“温度”、司法便民有“力度”。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