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青县:四个维度保障“最后一公里”
2021-08-25 10:08:2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陈世路 杜彦宇 王文
 

  

执行干警在指挥中心研判执行工作。

执行干警成功拘留一名“老赖”。

  近年来,河北省青县人民法院始终把执行工作作为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后一公里”的坚强保障,坚持线上线下查控、简案快结快清等机制建设,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执行工作成效位列全省前茅,受到上级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

  线上线下查控全覆盖

  “王法官,谢谢你这么快就帮我把拖欠了多年的工程款给追回来了。”这是今年3月5日,青县某建筑材料公司纪某专门来到青县法院对执行法官发出的由衷感谢。

  3年前,纪某为内蒙古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建筑材料,按照协议规定,货到后立即付款。该建筑公司在按约定交付两次货款后,却迟迟不予支付剩余的三期材料款165万余元。纪某多次催促未果,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后因疫情防控,执行人员拟前往内蒙古当地执行而未能成行。

  执行法官利用网上查控平台,反复查控该公司名下银行账户余额。执行法官在首次查询被执行人公司账户时,发现被执行人仅有存款1.6万余元,这对于高额的欠款来说只是杯水车薪。接着执行法官开展第二轮资产查控。相隔两天后,执行法官在其银行账户上查询到一笔进账款174万余元,便迅速冻结扣划了该公司尚欠纪某的1638970元,至此,拖欠了3年多的材料款全部执结。

  2019年9月,青县古某家具厂经营人杨某、陈某向青县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180万元,并由趣某家具厂及经营人做连带责任担保,但贷款后数月未能履行还息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启动网上查控,发现古某、趣某家具厂名下确无可供执行财产。法官凭借经验察觉,被执行人一定有部分财产不在账面上,于是开展线下查控,在走访期间发现担保人趣某家具厂当初扣留了古某家具厂部分贵重古木家具做抵押。执行法官清查资产时,一直对法官进行隐瞒,担心这批古木家具被强制扣押。

  为防止被执行人暗度陈仓,偷偷转移古木家具,执行法官得到线索后迅速制定执行方案,果断出击,连夜驱车直达家具隐藏点,并通知古某家具厂经营人及时到场配合执行。

  在申请执行人、车辆运输公司、搬运人员、仓储人员等多方协调下,执行法官顺利查封扣押价值约80万元的古木家具,从扣押装运到卸载至指定地点仅用时4小时。该批家具正在进入拍卖程序,拍卖所得款将依法用于偿还债务。

  青县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专门安排两人每天不间断地在网上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存款、名下固定资产、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进行全方位、全覆盖型的查控,一旦发现可供执行财产,立即进行网上冻结。对于网上多次查询财产无果的,启动线下调查走访,寻找线索,线上线下合力形成一张密织的查控巨网。去年以来,青县法院线上线下冻结扣押现金及财产共计2000余万元。

  青县法院院长黄坤生说:“我们充分利用执行指挥中心这个指挥平台,搭乘大数据便捷快车,通过信息化、网络化、自动化手段插口被执行人及其财产,做到了线上查控、线下机动有机融合的天罗地网,从而大大提高了执行率。”

  软硬兼施简案快捷清

  “真没想到啊,我的运气真是糟透了!我来大众浴池洗个澡,还被执行法官逮个正着。”这是今年2月7日,春节前的最后一个周日,被执行人杨某在青县县城某大众浴池门口发出的一声哀叹。

  2020年,被执行人杨某欠孙某78100元货款未偿还,孙某讨要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同年12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送达法律文书后,迟迟未见其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依法决定对被执行人杨某采取拘留措施,可杨某却玩起了“躲猫猫”,刻意隐藏踪迹,躲避法院执行,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2月7日,临近年关,执行干警尹志炜利用周末休息时间前往县城大众浴池洗澡,进入洗浴池后,突然发现了被执行人杨某,尹志炜立即退出浴室,穿好衣服,电话联系了家离浴池最近的两名执行干警,要求他们迅速赶到大众浴池。

  10分钟后,两名干警火速赶到现场,在浴池门口守株待兔。不多时,尚不知情的杨某刚刚走出浴场,就被3名干警逮个正着。见此情景,杨某放弃侥幸心理,跟随干警来到法院。在强大的法律威慑下,杨某电话通知其家人筹集现金,当场履行了还款义务。

  2019年7月31日,被执行人李某以生意周转为由,向申请执行人吴某庆借款5万元,承诺于2019年10月31日偿还。

  可是超过还款期限快一年时间了,李某还没有还款的意思,吴某庆便来到法院提起诉讼。

  今年2月4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被执行人李某态度强硬,拒绝履行。于是执行法官依法将被执行人李某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予以公告公布。5个多月过去了,被执行人李某仍然无动于衷。

  7月12日,被列为“老赖”的李某突然给执行法官打来了电话,主动提出偿还所欠吴某庆5万元的借款,希望能解除自己失信被执行人的身份。

  李某180度的态度大转变令执行干警姚建德大感意外,他后来才了解到,被执行人李某的儿子将要被某飞行学院录取,如果李某为失信被执行人,其儿子将无法通过学院政审。

  为此,被执行人李某才着了急,匆匆忙忙来到法院要求偿还所欠款项,这才有了前面所述被执行人向法院执行局请求解除失信的情况。

  被执行人李某当场履行了所欠款项,法院依法将其名字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取消,李某的儿子也正式通过政审,实现了被飞行学院录取的梦想。

  青县法院把涉民生类、追索劳动报酬类等标的额在8万元以下的案件划为小额类执行范围,专门组建两个办案团队,每个团队5人,做到了灵活机动、行动迅速,不分昼夜假日快速执行的办案模式。2021年上半年首次执行案件执行完毕情况办理周期为33.89天,比2018年缩短47%。

  青县法院副院长王建东表示,小额执行案件尽管金额数量不大,但大都牵涉民生的生存和幸福指数,该院将办案力量进行倾斜,做到软硬兼施、不遗余力,确保群众的权益在最短时间内实现。

  足智多谋繁案巧解息

  “本以为法官只会查我账户里的钱,没想到会找到我生意合作公司去,直接扣了我的合同尾款。”被执行人江苏某电力科技公司代表人张某惭愧地说道。

  两年前,沧州某机柜有限公司因加工合同纠纷,一纸诉状将江苏某电力科技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该电力公司依法履行剩余货款共计4487255元。

  执行法官理清案件情况后,首先与当事人联系,了解双方矛盾争议点和主要诉求。经过反复沟通,执行法官认为该案相对简单,被执行人和解意愿较强,于是在执行法官的积极协调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江苏某电力科技公司同意按期给付剩余货款、产生利息及5000元补偿损失金。

  和解协议达成后,被执行人并未按协议履行还款义务,2020年2月,申请执行人再次来到青县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

  因被执行人为异地企业,且涉及的标的额较大,执行干警首先对被执行人江苏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名下资产进行网上查控,但并未查询到可供执行财产。

  在进一步执行中,执行法官扩大查控范围,在调查与被执行人有关联的公司时发现,该公司与江苏绿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货品交易和资金流动,可能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执行法官随即向江苏绿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成功冻结被执行人在该公司债权货款550万元,并作出协助调查通知书,要求江苏绿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其与被执行人之间的加工合同、协议及其尚欠被执行人货款数额、已拨付货款数额及相对应的票据、银行转账账户等情况。

  经查证,该公司与被执行人签订了为期四年的充电桩购销合同,截至本月,该公司尚欠被执行人1400余万元货款,其中有400万元即将到期交付。依照法律规定,法院执行被执行人对第三方的到期债权,可以作出冻结债权的裁定,并通知第三方直接向申请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

  执行法官遂作出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通知江苏绿某科技有限公司依法履行其对被执行人公司到期债权中3705166.71元及利息,但江苏绿某科技有限公司拒绝配合法院工作,在法定期限内既未提出异议,也未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果断采取强制执行手段,扣留江苏绿某科技有限公司400万元。

  被执行人江苏某电力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见自己在第三方公司的货款被扣留,只能拍腿叹息。最后,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申请执行人终于拿到了全部欠款,这起执行案件画上了圆满句号。

  近年来,青县法院把执行疑难重大案件作为执行工作的重中之重,专门选派12名具有丰富执行经验的干警组成两个精细化执行实施团队,他们对症下药,不断在案件中抽丝剥茧,从蛛丝马迹中寻找突破口,一个个看似疑难繁杂的案件得到了有效执行。今年上半年,执行疑难杂案435件,执行到位标的额达181506574.8元。

  青县法院分管执行的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孙鹏说:“疑难杂案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辖区经济发展大局,也往往存在着许多复杂的关系和背景,我们不仅需要丰富的执行经验,还要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担当精神,才能有效执结每一起案件。”

  攻坚克难权益要兑现

  “太好了,这块硬骨头终于被啃下了,这下债权人们也可以睡个好觉了。”执行法官王志才看着电脑屏幕上竞拍成功的界面,高兴地说道。

  2014年,鼎某公司和鼎某青县分公司在青县辖区开展某小区建设项目,吸引了大量居民购楼。购买后,业主们发现工程楼盖到半截就停了下来,一直停了3年多还没有复工,成了真正的烂尾楼。

  之后,购房业主才知道该公司没有能力复工。消息爆出后,700余户业主如坐针毡,既气愤又无奈,负责承建的公司、建筑材料供应商及部分购楼群众纷纷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主持公道,追回所欠款项。

  截至2017年底,青县法院受理执行鼎某公司和鼎某青县分公司的案件共67件,由于所有案件被执行人相同,且大部分债权为建筑工程款,为节约诉讼成本,提高执行效率,青县法院将此类案件合并执行。

  据统计,鼎某公司、鼎某青县分公司应给付各案件原告工程款等款项数额从数千万元到数万元不等,总金额约3.7亿元。

  受理案件后,青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经过反复研究,并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决定对该住宅小区项目的部分在建工程和土地使用权进行拍卖。

  拍卖准备工作前期,执行干警多次到该在建工程实地查看走访,了解工程现状和后续施工问题,与住建、国土、税务、电气、自来水、消防等部门讨论司法处置中和复建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可能出现的障碍,并制定了解决方案。

  为顺利完成司法处置,执行法官还调取了复建施工建设工作中所需要的项目设计图纸、预测绘资料、土地规划、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等各类资料,由县委县政府领导牵头成立了“项目建设指挥部”专项调度,并多次组织召开会议,对评估、拍卖中及后续建设产生和有可能产生的问题进行讨论。

  2017年6月6日10时至6月7日10时,拍卖团队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了第一次拍卖,起拍价2.94亿元,增价幅度100万元,保证金5800万元,第一次拍卖因无人报名流拍。

  6月24日8时至6月25日12时,拍卖团队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了第二次拍卖。起拍价为2.8亿元,增价幅度100万元,保证金5600万元,最终,竞买人泰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2.8亿元竞拍成功。

  拍卖成交后,执行小组制定了周密的执行财产分配方案,干警们加班加点对标的款的分配顺序及数额进行计算。在青县法院及相关部门的协同合力下,依法依规完成拍卖价款分配工作,依法保障了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化解了信访和维稳风险。

  青县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对于扣押的所有标的物,坚持在网络上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竞卖,既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被申请人的利益。今年上半年,青县法院拍卖成交14件,其中动产4件,共63万余元,不动产10件,共1395万余元,变卖成交4件,共736万余元。

  执行局局长姜庆余说:“扣押标的物的变现,是执行工作中兑现当事人权益的一种重要手段,更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公平正义的充分体现,我们有信心和决心,把这个平台应用和发挥好。”

责任编辑:史梓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