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赌场组织他人参赌 获刑八个月并处罚金
2021-08-25 10:27:06
 

  中国法院网讯(张丽丽)日前,福建省霞浦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开设赌场案,被告人卓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8年2月至2020年3月期间,被告人卓某某在霞浦县家中两房间内,安置麻将桌、麻将等赌具,多次联系、组织参赌人员十余人,以打“广东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并为参赌人员提供吃喝服务,从中抽头渔利共计人民币16000元。2020年5月11日,被告人卓某某在家中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并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60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卓某某为他人赌博提供场地、赌具等,从中非法获利,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卓某某有违法劣迹,酌予从重处罚;被告人卓某某案发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6000元,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从轻处罚。据此,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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