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网约车规范运行应打好“组合拳”
2021-09-08 14:13:55 | 来源:东方网 | 作者:刘纯银
 

  从交通运输部获悉,日前交通运输部会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T3出行、美团出行、曹操出行、高德、滴滴出行、首汽约车、嘀嗒出行、享道出行、如祺出行、阳光出行、万顺叫车11家网约车平台公司进行联合约谈。(9月2日《新华网》)

  网约车快速发展,在丰富运输服务类型、方便公众出行的同时,也存在非法营运、部分平台公司经营行为不规范以及安全风险大等突出问题。如准入不严,造成行业秩序混乱、恶性竞争,甚至招募或诱导未取得许可的驾驶员和车辆“带车加盟”,开展非法营运;以及权责不清,消费者权益难以保障等。特别是前期相继发生恶性事件,如空姐被害等,以及公开出售预约单的行为泄露个人信息现象,让不少消费者对网约车的安全保障等产生顾虑。

  虽然事后有关职能部门通过约谈等方式,责令相关平台下线整改,要求建立健全相应的规范性文件,并开展网约车平台安全隐患排查等专项活动,网约车市场环境健康度有所提高,但与国家职能部门的要求和广大消费者的期望还一定差距。受益的驱动,甚至有少数平台或网约车主仍然我行我素,不惜违规运营。这不,今年以来,仅南宁市职能部门共查处非法营运网约车高达2153辆,有4家网约车企业被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撤销网约车经营许可。可见促进网约车规范运行不应止于约谈,必须强化行业监管和行业自律。正如网友评论所说:网约车应为人们便利生活而约,而不是老被管理部门所约。

  常言说得好:无规矩不成方圆。与其事后追责,不如事前多把控、事中多监管、事后多服务,这就需要多措并举,共同发力。

  首先要强化网约车运营准入“门槛”。即严格落实平台、车辆和驾驶员“三项许可”,并建立健全企业生产经营、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等管理制度,加强网约车平台网约功能的管理和使用,规范经营业务服务,确保行业合法经营,诚实守信,营造行业发展的良好氛围。特别是对网约车驾驶员,仅仅只有相关的营运证件,不能够保证乘客的行车安全,应当对网约车驾驶员加强道德和素质培训,对不符合规定的司机,建议建立黑名单并清除出网约车驾驶员队伍。

  其次要利用互联网信息共享优势形成监管合力。即在网约车、共享单车、汽车分时租赁等领域,建立健全身份认证、双向评价、信用管理等机制,真正做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以此倒逼网约车平台参与者自觉将各类行为行驶在合法合规的轨道上。同时,还要完善一键报警功能,方便乘客及时求助。

  同时,还要加强行业自律,形成行业内部自我约束与自我监督的良好机制。这就需要职能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并支持网约车成立行业协会,出台自律规范,建立对行业内部人员都普遍适用的统一标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并建立违法违规行为内部举报机制,明确打击范围,加大打击力度,实现优胜劣汰,保障网约车行业实现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