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出卖违章建筑遭购买人起诉
江西贵溪法院:买卖行为无效,退还购房款
2021-09-15 08:45:1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徐松 甘兆扬
 

  日前,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一审审理了一起合同纠纷案。罗某将违章建筑出卖给汪某,汪某获知实情后起诉罗某,请求判决退还购房款并支付违约金。

  2017年,罗某在互联网上发布广告,称其要出售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汪某看到广告后与罗某取得联系,罗某声称可按汪某的设计建造一栋房屋,然后将房屋与土地一起卖给汪某并办理相关手续。双方经协商后签订订购合同,汪某向罗某提供设计图纸并支付购房款31万元。其后因罗某未按约定时间完工,汪某提出终止合同遭罗某拒绝。2020年8月,当地政府向贵溪市自然资源局确认,罗某所建房屋系未经合法审批的违章建筑,要求罗某立即停止建房行为。汪某就退款事宜与罗某多次协商无果后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罗某将违章建筑出卖给原告汪某并与其签订的订购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被告罗某因无效行为取得的购房款应当全部退还。原告汪某主张的违约金问题,因涉案订购合同系无效合同,其中关于违约金的约定亦属无效,法院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罗某向原告汪某退还购房款31万元,驳回原告汪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