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平江:群众利益无小事 专项执行保民生
2021-09-18 10:40:02
 

  中国法院网讯(李怀宇)“刘某,你好,我这里是平江法院执行局,关于你申请执行童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我们已按判决书执行到位,请你到法院来办理一下领款手续。”

  “啊,好的,好的,这么快就执行到了吗?我还以为要等几个月呢!”

  “是的,双节之前我院开展了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行动,重点执行了一批涉民生案件。”

  “谢谢你们,实在是太感谢了!”

  2020年6月8日,童某驾驶二轮摩托车从右侧超越同向行驶的正在右转弯的由刘某驾驶的摩托车时,两车相挂,造成刘喜莲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认定童某承担主要责任,刘某承担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因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刘某将童某诉至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平江法院经审理后,判决由童某赔偿刘某损失共计1.6万余元。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因童某未按期支付赔偿款,刘某向平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网络查控和线下查控均未发现被执行人童某有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童某,要求其履行赔偿义务,被执行人童某虽然多次承诺主动到法院来履行义务,但一直避而不见,企图规避执行。在中秋、国庆双节来临前,平江法院开展了为期六天的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行动开始当天,根据之前调查过程中掌握的线索,执行干警在被执行人童某务工的宾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被执行人童某这才慌了神,赶紧联系家人,将赔偿款交至法院账户。

  在整个专项执行行动过程中,平江法院执行局共计执行案件86件,拘传被执行人31人,司法拘留被执行人12人,执行完毕案件42件,执行到位金额70余万元。平江法院副院长余强表示:平江法院将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继续加大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每月定期开展专项执行行动,形成专项执行常态化,不断提高执行效率,切实保障涉民生案件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任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