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提供外汇投资交易为由发展会员牟利
重庆一传销活动犯罪团伙13人被判刑
2021-09-23 10:48:3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刘洋
 

  近日,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案,被告人高某等13人以“提供外汇投资交易”为由进行传销活动,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十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30万元至2万元不等的罚金,犯罪所得予以追缴。

  2016年11月以来,未经国家批准的“PTFX”普顿外汇投资交易平台宣称为注册在印度尼西亚的外汇投资公司,设立“盈利分享”“佣金返利”等奖励机制,以发展下线人员的数量以及投资总额作为奖励依据,诱骗、激励加入者积极发展下线。被告人高某等13人经他人介绍注册加入普顿平台成为会员,为牟取利益通过微信朋友圈、设立工作室、会议培训等方式宣传普顿平台,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截至2020年7月22日,被告人高某等13人在普顿平台中下线人数总计约7.4万人,实际提现金额总和约4100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高某等13人利用普顿平台,以“提供外汇投资交易”为由,要求参加者投资外汇交易,引诱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120人以上,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综合其犯罪情节、地位、作用,法院分别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