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驾跳车逃避血检被判拘役并处罚金
2021-09-24 14:43:10
 

  中国法院网讯(郑家悦 郭青圣)近日,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件,依法以被告人陈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该案是仙游县首例被告人逃避血液酒精含量鉴定仍被追究刑责的案件。

  2021年6月13日,被告人陈某某酒后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回家,回家时与其父亲吵架后自伤。随后,其家人报警。出警的民警在其家中发现其可能涉嫌酒后驾车行为,经现场对其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陈某某案发时呼出气体中的乙醇含量达到105mg/100ml,民警呼叫120救护车将其送往仙游县总医院检查治疗和抽血备查。当120救护车行驶途中,陈某某为逃避法律责任,跳车逃跑,导致公安机关无法对其进行抽血鉴定乙醇含量。陈某某于2021年6月15日被警方抓获归案。

  仙游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条的规定,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陈某某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据此,仙游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105mg/100ml,其行为侵犯公共安全,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无证驾驶机动车,并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且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多次受到刑事追究,予以从重处罚。依法以被告人陈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1月15日,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责任编辑: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