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买卖信用卡 三名男子获刑并处罚金
2021-09-26 11:09:22
 

  中国法院网讯(聂婷)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妨害信用卡管理案件,三名被告人因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至七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1月至3月期间,被告人李某以每套300元至400元的价格,收购约10套银行卡四件套(包括银行卡、身份证号码、电话卡、u盾),以每套600元的价格贩卖给曹某,曹某将从李某处收购的银行卡四件套,与自己从他人处收购的银行卡四件套共20套,以每套2000元的价格欲贩卖给被告人赖某,赖某当面验卡后收购了4套。被告人钟某以每套500元的价格收购24套银行卡四件套后,以每套1000元的价格联系贩卖给被告人赖某,赖某再联系贩卖给其上线人员。

  案发后,被告人钟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主动退赃1万元。被告人赖某主动退赃1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三被告人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的量刑情节,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