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宝坻:践行“六民”要旨排忧解难
2021-09-27 09:08:4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吴玉萍 郭磊
 

  自天津法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区委部署要求,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紧紧围绕“解民忧、护民利、保民安、顺民意、纾民困、暖民心”的“六民”举措,以好态度、严标准、实举措,全力以赴为群众办好事、解难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顺民意暖民心用心“典”亮法治生活

  “家庭暴力一直以来都是一个沉重的话题,反家庭暴力法于2016年实施,民法典也将禁止家庭暴力规定为婚姻家庭编的重要内容……”一名年轻的女法官面对镜头,用清脆又不失柔和的声音娓娓述说着。

  这是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法官刘辉为区街镇妇联干部、家事调委会成员开展的一场以反对家庭暴力为主题的线上宣讲活动现场,也是“辉姐讲家事”栏目的第五次普法活动。该栏目由宝坻区法院联合区妇联共同打造,意在用朴实的语言、浅显的案例、老百姓的视角来宣讲家事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中常见的家事纠纷。

  除了打造“辉姐讲家事”普法栏目外,宝坻区法院还以民法典颁布实施为契机,以“法律七进”系列活动为抓手,采取多种举措,创新宣传载体,切实将民法典送进百姓心里,指导群众生活,优化法治环境。

  “走出去”广泛送法。宝坻区法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巡回审判、法治讲座、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多维度普法释法。提高外出普法频率,满足不同群体的多元需求,确保辖区农村、社区、企业、机关普法无盲区。组织法治讲座、法律咨询等活动10次,受教育人员15000余人次。与街镇、机关单位开展专题座谈5次,助力行政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

  “请进来”零距离交流。宝坻区法院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联系,利用法院开放日等活动契机,邀请社会各界代表来到法庭旁听庭审,零距离感受庭审现场,推动司法审判公开化、透明化。始终以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法院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邀请人民群众填写调查问卷3次,共计300余份,全面了解法院工作的突出问题,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倒逼政法干警严格遵守公正司法、严格执法的工作目标。

  此外,宝坻区法院还充分发挥法院自媒体的作用,利用“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将法院工作动态即时高效地发布到网络。自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共发布司法信息500余篇,回应群众关切,与群众对话。结合法治热点,积极创作“小编说法”等形式多样的普法作品,以情景短剧、主播普法解说、H5等创新形式解读法律条文,以真实案例释法说理,用通俗易懂、贴近群众的语言进行普法教育,力求达到普法效果最大化。

  解民忧纾民困用情化解百姓心结

  群众打官司方不方便?群众在立案、审判到执行的整个诉讼过程中会遇到怎样的困难?“把群众的事当自己的事,将心比心,换位思考,这是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宝坻法院对自己的要求和对群众的承诺。”宝坻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邢小鹏说。

  为了解百姓的真正需求,宝坻区法院将“开门整顿”贯穿始终,“问症”于一线,“求医”于基层。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宝坻天平”推出“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庭审直击”等板块,直观展示法院工作,并开放留言平台,收集群众心愿。针对群众普遍反映的打官司难、跑得次数多,反应渠道不畅通等问题,采取针对性举措,真正做到让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由群众评判。

  为了让群众少跑路,宝坻区法院推出“巡回审判+‘云’”庭审,将巡回审判延展到偏远村屯,深入到百姓家门,通过“送法上门”的方式,让群众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力求为人民群众节约诉讼成本,减少时间和精力的消耗。对确有困难无法在工作时间开庭的案件,根据实际需要,将开庭时间调整在午休、周末等工作外时间,最大限度配合当事人需要,防止诉讼久拖不决。建立跨域立案、远程立案、线上立案等多种立案形式,给外地当事人尽可能提供便利条件,彻底打破地域办理限制。充分利用“线上庭审”系统进行“云”庭审,让当事人足不出户便可在网上参与庭审全过程,线上庭审服务尽在“掌握”,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宝坻区法院还推出“多元解纷+诉讼服务”模式,加强与公安、司法、妇联、民政、工会、消协等机关单位、社会组织的协调配合,探索诉源治理最优方案。在交警支队设立诉前联合调解中心,成立以资深法官命名的“凤霞工作室”,推动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受理、调解、确认、理赔”一站式解决模式。在六个派出法庭和执行局分别设立诉讼服务站,推动全方位服务、“门诊式”解纷、集约化办理,打通诉讼服务“最后一公里”。开通诉讼服务绿色通道,对老年人、残疾人、孕妇等特殊群体,以“优先办、引导办、便捷办”为原则,全程提供诉讼服务指导,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高中生小花(化名)就是这一机制的受益人,她在父母离异后跟随母亲和外公一起生活,父亲每月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后小花的母亲被确诊患有精神分裂症,小花又被查出患有慢性疾病,需长期服药,一家人的生活雪上加霜,外公因此承受了巨大压力。小花外公多次以代理人的身份向宝坻区法院诉请变更抚养费及变更抚养关系,但小花的父亲已重新组建家庭,且常年外出打工,案件审理期间经多次传唤都拒不到庭。

  考虑到小花本人多次明确表示愿意同母亲和外公继续生活,而贸然变更抚养关系让小花和父亲的新家庭一起生活,可能会影响小花的学习,甚至影响高考成绩,对于正值青春期的小花来说,也容易因为缺失家庭温暖而产生心理问题,该案的主审法官刘辉经过慎重考虑,以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作为案件第一目标,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小花的外公随即上诉至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案件二审期间正值小花高考在即,为了不影响孩子的学习,宝坻区法院多方奔走,与天津一中院、宝坻区妇联、小花所在的区街道妇女儿童权益纠纷调解委员会说明情况,共同会商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宝坻区法院家事审判法官及时与小花的班主任取得联系,了解小花的学习情况及思想动态,远程提供心理疏导方案,确保小花迈好人生第一步。最终,小花被某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专科)录取,小花的外公也表达了欣慰之情。案件则经天津一中院审理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虽然结束,但为民解困仍在继续。考虑到小花身患疾病、母亲罹患精神类疾病、外婆瘫痪在床,全家目前仅以低保及抚养费维系生活的实际情况,宝坻区法院联动妇联、学校和村委会为小花成功申请了多项助学金,合计2.2万元,并募集社会援助金3万余元,用以担负小花大学期间的学费及部分生活费,解除了一家人的后顾之忧,最大限度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目前,小花已到校报到,开启新的生活,心态积极、健康,立志学业有成后做一名有益于社会的人。

  护民利保民安用“力”满足群众期盼

  宝坻区法院依托基层法院面向基层一线的前沿优势,引导全院干警深入基层一线,摸实情、出实招、解难题,多角度、立体化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努力为人民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宝坻区大钟庄镇是稻米主产地,每年5月中旬为稻田插秧的黄金期。曹某承包了大钟庄镇某村90余户村民的稻田共计300余亩,却在4月底和村民韩某等三人产生了土地纠纷问题,无法展开耕种。

  考虑到春耕在即,若按程序安排开庭,可能错过农时,不仅会给承包人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农户也可能承担巨额的违约赔偿责任,法官决定深入诉源地,就在村委会的办公室中,联合村两委干部,共同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法官以拉家常的方式耐心倾听当事人诉求,了解双方产生纠纷的原因和经过,在此基础上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晓以利害。仅用了7个工作日,曹某与韩某等三人达成调解协议,300余亩稻田没有延误农时,全部得以顺利耕种。

  宝坻区法院积极推动乡村振兴,妥善化解涉“三农”纠纷,强化法官的“护农”意识,在审判过程中注意保护农村经济发展、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将农村、农时、农活的特点纳入考量范围,避免机械办案,助农解困。

  与此同时,宝坻区法院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助企腾飞。注重发挥司法工作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服务保障职能作用,扎实开展“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落实“津八条”“宝坻三十条”,优化企业家创业发展环境。院领导带领民商事法官走访经济开发园区2个、企业10余家,发放法律资料1000余份,为企业代表开设民法典大讲堂,就劳动争议、合同履行等法律问题进行释法指导,有效提高企业增强防范化解经营风险、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强化能动司法,坚持合理执行、善意执行,审慎采取强制措施,慎重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除依法需责令关闭的企业外,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企业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帮助企业恢复活力。同时,扎实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开展,积极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社会综合治理,源头清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依法审结首例常态化涉黑涉恶案件,始终保持对黑恶犯罪的高压态势。加大对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涉民生领域的犯罪打击力度,依法审理食、药、环等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件。

  宝坻区法院在为民服务的道路上越走越宽,越走越远。据了解,下一步,宝坻区法院将用赤诚为民之心、至诚爱民之心,持续巩固和发扬“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织密扎牢司法为民服务网络,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持以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更加丰富的职能举措,更加贴近百姓的创新形式,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谱写司法便民利民举措的新篇章。


责任编辑: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