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调解类节目对法院工作的参考价值
2021-09-28 10:05:5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叶丽琴
 

  近年来,以化解民间纠纷矛盾为主题的调解类节目如雨后春笋般涌现,调解类节目的收视率、关注度、影响力呈现上升趋势。在这一背景下,人民法院可适当参考调解类节目中好的做法与成果,为推动法院工作进步拓宽借鉴范围。

  从现实角度看,经过多年发展,调解类节目的受众和反响正日益增大。一方面,调解类节目中以主持人、调解员、观察员等人士组成的专业团队具有较强的调解能力;另一方面,随着信息媒介的高度发达,调解类节目的社会影响已不可低估。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中同样需要开展说服教育、沟通疏导、组织调解等活动,在工作内容上与调解类节目存在相通之处。人民法院可结合实际需要对调解类节目进行分析研究,与相关媒体及人员组织交流探讨,以“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的思想进一步汲取民间智慧。

  首先,可探索对调解类节目进行研究。事实上,调解类节目中出现的纠纷矛盾十分复杂,其中不乏涉法问题。人民法院可适度对调解类节目进行研究,重点搜集梳理涉法事项,深入了解民意动态。人民法院应客观看待调解类节目,精准区分节目内容。对具有参考意义的事件在确认真实性的基础上与调解类节目所在媒体协商,获取调解全程的文字记录和视频资料,完整还原和梳理事件情况。对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评判,对法理情各方面做出公正评价,锻炼干警分析研究能力。对调解类节目中出现的与法院职能相关的事宜依法作出解答,切实维护法律严肃性。总体而言,人民法院对调解类节目应坚持辩证思维,从中遴选出对法院工作具有参考作用的信息。人民法院可将审判执行工作与调解类节目进行类比,对两者相似的情形和现象展开论证。对调解类节目定纷止争的形式与方法进行深入探析,广泛掌握调解类节目的特性和内涵。采用“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思路去伪存真,去粗取精,充分挖掘调解类节目中对改进法院工作有帮助的部分。此外,基于调解类节目的属性,人民法院应单纯针对事实进行研判,坚决排除其他成分。以法治思维品评调解类节目,为干警打开一扇扩充视野的窗口。

  其次,可探索与调解类节目组织互动。如前所述,调解类节目具备较强的社会影响力,一些调解类节目甚至已成为媒体品牌。调解类节目选取的部分民间纠纷对审判执行具有一定的对比意义,而资深调解人员的丰富阅历与实践经验同样存在可取之处。人民法院可充分结合现实情况,有针对性与调解类节目组织互动。通过举行交流研讨,专题座谈,参观考察等活动,组织干警就如何做好调解工作这一课题相互学习,着重吸收资深主持人及调解员的工作方法、心得体会、团队配合、经验感想等具有现实价值的能力技巧,助力干警调解水平提升。人民法院可与当地调解节目所属媒介加大协调力度,探索制定相应互动机制,认真办好每场交流活动,确保干警每次有所收获。人民法院可将调解类节目与法院调解工作进行横向比较,在求同存异的基础上分析各自特点,找准调解类节目的优势和强项,为优化改进相关工作提供样本。一方面,人民法院可安排干警对调解类节目展开现场观摩,详细了解调解类节目的运行模式与社会反馈,从中提炼出有参考价值的内容;另一方面,人民法院也可邀请调解类节目人员实地了解法院工作,对法院调解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努力保障双方互动成效。

  最后,可探索与调解类节目展开合作。当前,随着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建设的大力推进,特邀调解组织与特邀调解员的作用逐渐凸显。而调解类节目丰富的人力资源值得人民法院引起重视,其中多年从事调解工作、思想品德端正、社会经验丰富、掌握一定法律知识、熟悉当地风土人情、口碑形象良好的主持人与调解员是不可多得的人才。人民法院可在制度框架内与调解类节目所在机构展开合作。以互利共赢为目标导向,采取自愿原则吸纳符合相关条件的上述人员加入特邀调解组织。严格按规定落实业务培训,增强特邀调解组织力量,为人民法院调解工作做出积极贡献。而人民法院也可在严守工作规范的前提下,派出干警列席参与调解类节目,站在法律层面剖析调处纠纷矛盾,起到弘扬法治精神,正确引导舆论,树立法院形象等多重作用。从未来着眼,人民法院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与调解类节目进行共建探索,深度融合双方优势。通过在节目中增加法官评析环节,创立联合调解工作室,联动调处涉法类纠纷等方式,在助力法院调解工作实效持续攀升的同时,增强调解类节目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推动双方合作道路越走越远,越走越宽!

  (作者单位: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