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安顺:发挥人民法庭解纷“桥头堡”作用
2021-09-29 08:38:3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娣
 

  近年来,贵州省安顺市两级法院不断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桥头堡”作用,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成立专门法庭 编织景区法治风景

  今年“五一”小长假,游客成某带着家人自驾到黄果树风景名胜区旅游,刚进入景区就与张某所驾驶的车辆发生刮擦,导致成某的车辆受损。交警部门认定张某负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但双方就赔偿问题互不相让,未能和解。

  此时,成某看见景区大门处悬挂着“黄果树环境保护法庭”的服务牌,便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拨打了环保法庭服务热线,电话没响两声便接通了。环保法庭的法官简单了解情况后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看到法官后,成某激动地说:“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我去过很多地方旅游,都没有看见一个专门解决旅游纠纷的部门,而且还亲自来到现场处理。”

  考虑到当事人系外地游客,驻留时间短,对及时有效化解旅游矛盾纠纷的要求强烈,法官立即通过快速审理机制,为成某办理立案手续,并组织双方当事人就地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张某当场赔偿成某车辆损失费1500元。一起旅游过程中引发的交通事故纠纷得以迅速圆满解决。

  2016年,镇宁布衣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在距离黄果树大瀑布中心景区1公里的地方,成立了黄果树环境保护法庭,自成立以来,实现旅游纠纷100%诉前调解,数年无游客旅游纠纷立案。

  这个“奇迹”是如何创造的呢?该庭庭长杨红总结出了“简、快、调”三字诀。“简”就是简化办案程序,大多数游客间旅游纠纷案件涉案标的额不大,适用小额速裁审理,减轻游客诉累。“快”就是依法快立、快审、快结,旅游纠纷案件是在旅游过程中发生,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生活在外地,如不及时解决,当事人可能不便参加下一阶段诉讼活动,法庭针对这一情况,实行当日立案、当日审理、当日送达、当日结案的一站式服务。“调”就是坚持调解优先、能调尽调原则,将纠纷化解在诉前。

  积极联动解纷 打造和谐无讼村居

  今年7月,平坝区人民法院乐平人民法庭干警在塘约村走访过程中了解到,不久前,村民肖某与曾某因抢生意发生口角,用凳子打伤曾某头部。曾某出院后要求肖某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准备将肖某诉上法庭。

  法庭干警及时联系塘约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现场,调解委员会成员向当事人耐心阐释相关法律法规,强调邻里关系和睦的重要性。经过调解员一个多小时的努力,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签署调解协议,肖某当场向曾某支付了赔偿费,一场本要对簿公堂的乡邻纠纷被圆满化解。

  2018年10月,塘约村创建“无讼无访村”,设立法官工作站,与村支两委共建矛盾纠纷信息交流机制,组建基层专兼职调解员队伍,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近年来,塘约村实行村民组调解小组、矛盾纠纷协调会(老协会)、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三级调解”制度,人民调解前端介入,法院从旁指导,多方联动共同解决基层社会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实现矛盾不出村。同时,法庭定期开展走访、巡回审判和法治宣传,实现法院答疑、解纷、宣传、服务零距离。今年以来,乐平法庭共接受群众咨询近200次,矛盾排查60余次,诉前成功调解矛盾纠纷40余起。

  全国人大代表左文学是塘约村党支部书记,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他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到:“塘约村曾经是一个典型的‘村穷、民贫、地荒’的国家二类贫困村,现如今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众志成城、齐心协力、共谋致富的抱团发展新格局离不开人民法院的司法服务保障。”

  加强诉前调解 护航产业健康发展

  初闻普定,便知其韭黄。白旗韭黄是贵州省普定县白岩镇的特产。

  梅高种植专业合作社是白岩镇从事韭黄苗生产的农村合作社。2018年,该合作社与普定境内的4家韭黄种植企业签订韭黄育苗合同,就种植企业需要的韭黄苗的数量、付款方式、交苗时间、违约责任等作了明确的约定。随后,梅高种植专业合作社承包土地按照合同要求进行了韭黄苗的种植,但韭黄苗交付后却迟迟没能收到苗款,合作社遂将种植企业起诉至法庭。

  为确保韭黄种植产业健康发展,普定县人民法院白岩人民法庭法官对种植企业提出的韭黄苗质量、出苗率进行深入调研,并邀请镇村两级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多次调解。最终,原告与4家企业达成和解协议,由4家企业定期支付原告50余万元韭黄苗款,现已履行完毕。

  民心顺,天下安。据统计,今年以来,安顺全市人民法庭收案7045件,占基层法院收案总数的23.60%,审结5340件,占基层法院结案总数的26.17%,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蓬勃发展,诉调对接工作明显加强,一个个小法庭谱写着扎根一线、司法为民的大文章。


责任编辑: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