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空置多年拒交业主物业费 法院:补缴!
2021-10-09 16:05:34
 

  中国法院网讯(周曼 肖茜)有些业主买房后未主任,房子成为空置房,这些人总有疑问,“为什么没有住进去,也要交物业费?”那空置房要不要交物业费,近日,河北省望都县人民法院赵庄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三被告补缴所有拖欠物业费。

  案中三被告人均为望都某小区的业主,购房后与原告某物业服务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协议,此后,三被告认为交房后自己未入驻房屋,未享受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迟迟未缴纳物业费,物业服务公司多次催缴未果,无奈之下,诉到望都法院。

  了解到缘由后,承办法官承考虑到案件比较简单,事情缘由比较清楚,在征询了多方的调解意愿后,多次组织进行调解。一方面向三被告耐心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告知其缴纳物业费是业主应当承担的一项基本合同义务,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并非针对某个业主的服务。一方面告知某物业公司,作为服务的提供方,应该不断改进物业服务质量,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共同营造和谐美丽的小区环境。

  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三被告同意交纳物业费,也对物业公司提起诉讼表示理解。同时,物业公司表示也要承担社会责任,真正把业主当家人,努力做好物业服务。随后三被告分别交纳了物业费,原告保定某物业服务公司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书。


责任编辑: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