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
2021-10-11 08:55:3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应金鑫
 

  推进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既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强基导向批示的重要举措,也是全面推进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题中之义。

  今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强调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人民法庭作为基层法院的派出机构和基本单元,是人民法院“基层的基层”。推进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既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强基导向批示的重要举措,也是全面推进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题中之义。

  狠抓办案有力度。人民法庭处于解决纠纷的第一线,也是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推动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首先就要立足审判职能,聚焦执法办案任务,依法独立公正高效行使审判权。要根据人民法庭案件特点,组建“1+1”“1+1+1”“1+N+N”等不同模式的审判团队,紧扣“三农”工作重心,妥善审理婚姻家庭、农村土地承包、继承析产、相邻关系等与基层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案件。同时,要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在依法妥善处理纠纷过程中,加强基层法治宣传,通过巡回审判、公开审理、以案说法、送法下乡等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精神深入人心。同时,加强与当地镇街、综治机构的沟通联系,充分利用专业优势,加强对特邀调解员、人民调解员等在诉前或者诉中开展调解工作的指导,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不断推动乡村社会的长治久安。

  司法便民有温度。人民法庭制度是人民司法依靠人民、联系人民、便利人民优良传统最直接的体现,面向群众、满足群众司法需求是人民法庭义不容辞的责任。一方面,要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依法妥善审理家事、民间借贷、人身损害赔偿等基层易发多发案件,畅通权利救济渠道,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要与时俱进健全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惠民举措,坚持因地制宜,在人民法庭及辖区乡镇街道综治中心或者矛盾调解中心设立自助诉讼服务设备,方便当事人随时随地办理诉讼业务。建立健全诉讼服务辅导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在线调解、开庭等事务现场辅导服务。进一步增强人民法庭跨域立案诉讼服务质效,更加方便群众就近起诉、办理诉讼事务。

  参与治理有深度。人民法庭面向基层,是司法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前沿,在促进基层依法治理方面承担重要职能。人民法庭与乡村有着天然的紧密联系,全国人民法庭中60%以上是乡村法庭。服务乡村振兴,是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也给人民法庭提供了发展的重大契机。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法官联系镇街”“法官下沉村居”等做法,推动司法资源向街乡、村镇、社区下沉。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运用平安建设考核和创建“无讼”乡村社区等政策制度,服务基层党委政府以更大力度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要立足人民法庭法定职责,依法有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对审判、执行、信访等工作中发现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通过司法建议、白皮书、大数据研究报告等方式,及时向党委政府反馈,服务科学决策。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