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西城法院搭好老年人家事纠纷“连心桥”
2021-10-15 09:57:59
 

  中国法院网讯(戴睿狄 梁良)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及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重,老年人离婚、继承等各类家事纠纷逐年呈现递增趋势,老年人权益保护已成为需要全社会共同面对的重要课题。10月14日重阳节当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召开“多元调解护航老年人权益典型案例”通报会,邀请该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赵莹,立案庭庭长张晖、法官梁良就老年人家事纠纷典型案例类案特点、审理情况及该院特色机制进行通报。本次通报会由西城法院政治部新闻组副组长周杰主持,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日报、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等媒体记者现场参加活动,西城区什刹海街道、广安门外街道老年居民通过视频连线参加活动。

  2016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五年半间西城法院共受理家事案件15978件,其中涉老年人案件8419件,占全部案件的51%,离婚纠纷中近一半由60岁以上的老人提出诉讼请求,老年群体日益成为离婚高发人群。据赵莹介绍,西城法院受理的涉老年人家事纠纷案件常见于继承纠纷、离婚纠纷和赡养纠纷中,并呈现出事实查明难、审理周期长等特点。“西城法院持续推进涉老年人案件的诉源治理和多元调解工作。凡涉老年人案件优先立案、即时调解,第一时间进行司法确认和出具调解书。同时与辖区多家街道人民调解组织建立案件定向委派机制,对涉老年人家事纠纷开通绿色通道,如老年人不方便来院参与诉讼,委派当地街道人民调解组织就地化解。对于身处异地、异国的老年人优先引导在线调解,令当事人足不出户,实现案结事了。”赵莹主任介绍道。

  今年以来,西城法院作为全国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试点单位,成立了专门的多元调解管理团队,对全院的多元解纷力量进行集中管理,实行调解员初调、法官助理跟踪调解、法官指导把关的诉调对接模式,将诉源治理、多元解纷与司法确认工作无缝衔接,积极提升纠纷化解效能。据张晖介绍,虽然涉老年人家事纠纷案件审理难度较大,但经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接受度普遍较高,仅2021年上半年,西城法院通过多元调解机制调解涉老年人家事纠纷案件632件,调解率高达78.1%。

  案例一:“云调解”引入翻译员,老年人“发声”更清晰

  被继承人罗某出生于浙江台州。罗某与其妻吴某婚后育有一对儿女。2019年6月,罗某因病去世。2021年年初,罗某一家人起诉到法院,希望法院帮忙解决家中多套房产和车辆的继承问题。我院受理此案后,将该案委派给人民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在查阅卷宗、询问当事人后得知继承人之一罗某母亲、年逾九十的罗老太在浙江台州老家无法来京。调解员与远在台州的罗老太联系,发现罗老太既听不懂普通话,也不会说普通话,无法与法院工作人员进行正常沟通。为此,调解员第一时间与法官联系,经商议决定使用“北京法院云法庭”让这位耄耋老人端坐浙江台州的家中,也能参加北京法院的调解,同时联系老人所在的村民委员会,邀请当地的基层党组织派人参加线上调解,给罗老太做现场翻译。庭审中,罗老太明确表示衣食无忧,晚年幸福,放弃罗某遗产继承权。最终,本案的四名法定继承人在友好、祥和的“云调解”中签订了遗产继承协议。

  法官说法: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系第一顺位继承人,应享有法定继承权。故本案中的罗老太与自己儿媳吴某及两名孙子女作为被继承人的母亲、配偶和子女,均有权继承罗某遗产。本案特殊之处在于,罗老太年事已高,无法来京诉讼,亦存在沟通障碍,传统的调解方式很难保障其合法权益。

  如本案罗老太一样,部分涉案老年人存在行动不便、言语交流障碍等情况。为了及时满足不同诉讼群体的新需求,西城法院将多元解纷工作与智慧法院建设一体谋划,实现“线上+线下”双路径调解模式,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老年人少跑腿”。同时,在办理涉老案件时坚持调解优先原则,依托人民调解基础上联合基层党组织等其他调解力量,注重亲情感化,力促调解协议的达成。

  案例二:老人卧床不起应诉难,法官上门调解解其忧

  2021年7月,王某诉至法院,要求继承其父母遗留的一套房产。西城法院受理该案后委派给人民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通过查阅卷宗和约谈当事人发现,本案当事人对房产继承分配并无争议,但因王某母亲去世时外祖母还在世,所以母亲的兄弟姐妹四人都成为了继承人。王某母亲的四位兄弟姐妹年龄都在七、八十岁,且大多不能行走、卧病在床,既无法来院应诉也不会操作电脑参与线上诉讼,导致本案处理起来难度较大。调解员将该情况及时反馈给法官,经商议,法官决定在满足疫情防控要求的基础上与王某母亲的四位兄弟姐妹所在社区联系进行入户调解。在法官和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本案最终顺利完结,纠纷得以在诉前化解。

  法官说法: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系第一顺位继承人,应享有法定继承权。本案中,王某的母亲先于外祖母去世,故王某母亲的四位兄弟姐妹系本案的继承人,有权作为当事人参与诉讼。

  近年来,为满足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当事人的多元解纷需求,西城法院秉持以民优先、司法为民的理念,对老年当事人提供预约立案、上门调解、巡回开庭等便民利民举措。此外,西城法院持续丰富诉讼服务举措,在立案大厅设立流动导诉员,针对老年人提供一对一全流程诉讼服务帮助。2021年至今,西城法院已为2102位老年人提供全流程诉讼服务。

  案例三:“半路夫妻”离婚多,贴心调解促和谐

  2015年,65岁的王某(男)结识了来北京照看儿孙的61岁的李某(女)。不久,两人登记结婚。2021年初,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李某离婚。王某称李某是外地人,与其结婚是为了北京户口,以方便为儿子摇号买车。西城法院受理此案后,将该案委派给人民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李某接到调解员电话后情绪激动,称不同意离婚,王某起诉离婚是其子女的意思,而非本人意愿。面对手拄拐杖的王某和情绪激动几近昏厥的李某,调解员经与法官商议,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充分倾听两位老人的意见,并通过子女试图了解老人的真实生活状况和意图。虽然本案最终调解离婚,但经过调解员耐心细致的调解后,两位当事人及各自的子女均敞开心扉,解开心结,冰释前嫌。

  法官说法:本案是老年人离婚纠纷的典型案件。据统计,西城法院受理的老年人离婚纠纷案件中,再婚老年人离婚率超过了65%,且因再婚导致的家庭继承纠纷占比也达到14.3%。对于再婚的老年人来讲,其再婚往往具有较多的目的性考量。比如本案中,王某称其再婚的目的是想找个老伴照顾自己的日常起居,认为李某再婚的目的是想解决自己的住房、户口和经济问题。双方从各自利益出发,加之子女参与,导致矛盾扩大,最终以离婚收场。虽然,本案通过调解员的调解双方解开了心结,但现实生活中此类情况引发的问题仍值得关注。

  尊老、敬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老有所养”是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的共同责任。

  扶老养老传家久,尊老敬老世泽长。西城法院建议老年人之间加强沟通交流,注重感情培养,减少功利性家庭关系。在有能力表达真实意愿时提前制作遗嘱,再婚老年人可以于再婚前对财产作出明确约定,营造良好家庭氛围,树立良好家风。子女应当作为父母及社会沟通的桥梁,多多关护父母的婚姻质量,对父母之间及父母与他人之间潜在或者已经发生的矛盾纠纷及时帮助化解。同时,社会各界应当更多地关注、关爱、关心老年人,进一步重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充分保障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的权利,共同推动老年人“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养”的社会和谐进程。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