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不能忘怀的视频调解
2021-10-15 11:06:0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张国宝
 

  从事民事审判工作,无论是判决还是调解的案件,随着案卷入档,个中细节也渐没了记忆。然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视频调解却让我记忆犹新,虽然过去了两个多月,但仍让我时常想起。该案中,我对当事人心情予以疏导,理顺情绪,解开心结,给予他美好的心情,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协议。也就是这个案件标的调解以外的“小插曲”,成了我记忆中那一抹不能忘怀的视频调解。

  同为老乡的沈某与黄某、熊某夫妇均在云南省昆明市经商。沈某专营铝型材,黄某夫妇是其客户,从事铝型材门窗加工,系向沈某赊购材料。2020年12月22日,经双方结算,欠沈某材料款71193元,黄某个人出具一份欠条给沈某。黄某出具欠条后未能支付。

  于是,沈某向法院起诉。法院决定立案受理,并电话反复沟通,征求视频调解意见,预约调解时间。

  7月26日上午,视频调解的那天,沈某的特别授权代理律师在法院视频调解室,法院通过信息化自动向黄某、熊某手机号发送视频调解链接网址。调解进程中,在核对了参加视频调解的当事人身份和告知诉讼权利义务后,案件标的额不大,预计半小时就能调解达成协议。

  调解程序顺利进行,双方进入协商还款计划的环节。

  调解原本是可以很快结束的,然而视频里,黄某突生变故,情绪激动说道:“不调解了,太没有面子了,心情不好。”说完站起来,意欲离开视频画面。

  “怎么啦?”黄某的态度突变,感到蹊跷,调解一度陷入僵局,我迅速问道,“刚才还好好的,现在说不调解了,能说说原因吗?”

  经耐心询问,原来是黄某的亲戚收到法院发送的视频链接网址,点开了网址在线“旁听”视频调解,并将视频调解画面截屏发给黄某。黄某收到“截屏”后,认为亲戚视频在线观看知道了自己欠款没还,被人告到了法院这件事,瞬间觉得在亲戚面前太没有面子了。

  “视频调解,我的一位亲戚视频在线观看。”黄某愤愤不平的说,“我又不是‘老赖’,只是欠对方材料款未付。算了吧,我的心情不好。”

  “开始调解时,法院发送了两条视频链接网址,一条是发送给黄某的手机号,另一条是发给了熊某的手机号。刚才你们俩点开的是黄某的手机号链接网址?”我询问道,“熊某,你的手机号是不是你亲戚在用。法院发的远程视频链接网址,你亲戚点开了,可以进入的。”

  “手机号是亲戚在用。”熊某回答说,“派出所那儿户口信息留了亲戚手机号。”

  “欠点材料款,我认账的。”黄某生气地说,“今天不调了,你们法院判决吧。”

  “为这点事就不调解,也不好吧。”找到了黄某不愿调解的“小插曲”后,我耐心开导,“考虑你们在外地,特意启动远程视频调解,方便你们参加纠纷,也节约你们来往的交通费用。如果不介意的话,我们可以打电话给你们亲戚,解释一下案件情况,消除你亲戚的误解,给你挽回面子,让你有个好的心情。希望你们理性考虑解决问题的方式。”

  “那你们帮打个电话解释,我只是欠了人家材料款没付,并不是‘老赖’。”黄某缓和了口气,请求道,再三说明自己不是“老赖”。

  “老赖”,看的得出来,黄某还是挺忌讳的,也说明黄某不想当“老赖”。

  “好的。现在你还没到‘老赖’那步,更希望你不要成为‘老赖’。”我补充说道,“法院组织调解,尊重你的意愿。如果不同意,也不勉强。”

  “谢谢。”黄某遂又坐下来,脸上露出些许笑容,说,“我也是碍于面子,你们能给我解释,那就好。现在我们继续调解吧。”

  “那你提出调解方案,再听听沈某的意见。”

  “欠他的材料款属实,作计划还给他。”黄某继续说,“去年疫情爆发,过年也没有回家。今年上半年业务也不好,只够养家糊口过日子。”

  “那你提个调解方案,听听沈某是不是同意。”我建议道。

  “我不是不认账,手头确实紧了点。”黄某解释说道,“从这个月开始,我们每月底还款5000元,直到还清为止,请原告理解理解。”

  沈某的特别授权代理律师听后,立马与沈某电话联系,说明调解方案后表示“可以,但是要附一个条件。”沈某代理律师说道,“希望你每月按时兑现承诺,还款5000元。在还款过程中,如果有一期没按协议还款,则原告有权对尚未到期的全部欠款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依规定承担逾期还款利息。”

  “刚才原告的意见,你听明白了吗?你的意见如何?”我对着视频里的黄某、熊某夫妇询问道。

  “同意。”黄某、熊某回答道,“既然作了还款计划,我们会信守诺言的。”

  “给付方式,被告直接支付给原告,原告留个银行卡或加入微信,支付宝支付也方便。”我提示道。

  “可以。”沈某代理人回答道。

  “同意。”黄某、熊某在视频里回答。

  “通过视频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法院按协议制作调解书送达给双方。”我对调解结案的后期工作作了说明,“双方纠纷圆满解决,希望黄某、熊某按协议履行。”黄某、熊某按操作提示,对调解笔录在视频网页处签名,沈某的代理律师现场签名,至此,该案成功调解结案。

  审理民事纠纷案件,为了做到定分定纷止争,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目标,调解优先是原则。每一个案件的裁判或者调解,解决的是利益纷争,感受的是人生春秋。

  自疫情爆发以来,统筹疫情防控与审判工作两不误,加强智慧法院建设,以视频的方式开庭和调解成为常态,实现了司法服务“零距离”,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及时感受到公平正义。同时,办理案件时,坚持柔性司法,传递司法温度,注重了解当事人心理诉求,理顺当事人情绪,关爱当事人心理愿望,为当事人送去美好的心情,促使办案的最佳效果在和风细雨中得到实现。

  (作者单位:江西省安义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韩绪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