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法学会生态法学研究会召开2021年年会
江必新出席会议并作主旨演讲
2021-10-17 09:05:3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朱旻 张晓晓 朱刚
 

  10月16日,生态环境法治研讨会暨江苏省法学会生态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在江苏连云港召开,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必新出席会议并作主旨发言。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夏道虎,连云港市委书记方伟到会致辞。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绍刚主持开幕式并作主旨发言。

  江必新表示,美丽中国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之一,党的十八大以来,将生态环境保护上升为中国梦的重要高度,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在新的起点上建设法治中国奠定了坚实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构建了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新格局,健全法规体系,制定了民法典绿色原则基本原则、长江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黄河保护法也已经启动立法程序。近年来,江苏省委、省政府及连云港市委,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用最严格法治高水平保护生态环境,江苏法院通过先行先试,在全国率先建成了“9+1”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对于江苏乃至全国生态环境保护产生重要影响。

  江必新强调,把握科学立法的着力点,要在治理的宏观规划上讲科学;坚持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坚持科学立法原则;在环境资源执法司法上要讲究各种相关价值的平衡,充分考虑成本、效益及可持续性;把握生态损害赔偿精准化原则,确保鉴定结论更加客观;坚持恢复性生态修复模式,实现治理成本最低,恢复效益最好;科学运用环境资源裁判方式及执行方式,在机制建设上狠下功夫,促进生态环境有效治理。

  江必新指出,实现立法科学化,要充分运用人类关于自然的科学知识,如生态学、环境学、经济学、法学等方面的知识武装头脑;要积极吸纳各方面人才参与有关活动,邀请有关专家参加陪审、旁听案件,主动听取意见;要尽快完善环境资源鉴定评估体系,科学使用生态修复基金;要研究借鉴世界各国先进的经验做法,为科学立法提供参考。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