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拓展版权司法保护的最优路径
2021-10-18 14:02:3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余建华 王小云 周凌云
 

  在今年10月16日举办的第八届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上,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受邀参展,“线下+线上”集中呈现浙江法院版权司法保护的路径和成果。身处数字经济先行省、知识产权大省,浙江法院积极构建“严、大、快、同、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格局,加强数字经济下的版权保护,努力打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示范地,为浙江高质量发展、竞争力提升、现代化先行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高效协同

  推动诉源治理

  杭州的周先生拥有两个外观设计专利,2020年7月,他发现义乌市某公司擅自批发销售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产品,便诉至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义乌某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鉴于当事双方身处两地,法院建议当事人通过“中国(杭州)知识产权·国际商事调解云平台”进行调解。调解员利用平台的各项在线服务功能,充分进行类案比较阐释,经过多次视频和电话调解,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协议,赔偿金额也及时履行到位。

  这是浙江法院大力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诉源治理和多元化解的一个缩影。

  “2019年上半年,浙江法院新收涉KTV著作权案件数量大幅攀升,占全省知识产权一审民事案件同期收案量的22.53%。”针对该情况,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通过走访集体管理组织及行业协会、召开专题调研会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

  当年9月,浙江高院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统一涉KTV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裁判标准的通知》。《通知》坚持诉源治理,从鼓励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健康发展的目的出发,注重权利人、集体管理组织、行业经营者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平衡,具有针对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专门为此送来感谢信和锦旗。2020年,浙江法院涉KTV著作权纠纷案件同比下降了69.94%,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一审收案量在2019年负增长的基础上又下降了12.19%。

  目前,浙江全省行业娱乐行业协会与集体管理组织签约率达100%,KTV经营者缴纳许可使用费比例近90%,均居全国第一。

  “高效协同的司法执法体系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进诉源治理的重要保障。”浙江高院副院长许惠春告诉记者,近年来浙江法院不断延伸司法保护职能,拓展司法保护领域,构建高效协同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提供更加优质、精准的司法服务。

  浙江法院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在知识产权执法司法程序中的沟通协调,加强与市场监管、版权等行政主管部门在知识产权执法司法程序上的衔接,推动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的合力。

  “随着长三角区域一体化上升为国家战略,不同地域和法院间司法资源不均衡、诉讼服务差异化、裁判尺度不统一等问题日益凸显。”许惠春介绍,浙江高院与上海、江苏、安徽三家高级人民法院联合签署了《长江三角洲地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交流合作协议》,邀请法官、专家学者和企业代表通过“三知论坛”“浙知沙龙”“天一论坛”等平台会商研讨,就知产案件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达成共识,促进长三角地区法院知识产权法律适用统一。

  作为互联网司法新模式的探路者,杭州互联网法院联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建长三角司法区块链联盟,打造“全流程记录、全链路可信、全节点见证”的区块链电子存证系统,有效解决了电子数据生成、存储、传播、使用全程可信问题。

  数字赋能

  提升保护效能

  家住绍兴柯桥的李先生在网购时,发现自己独立创作完成的美术作品被一家网店印在了公开售卖的窗帘布料上。

  涉案作品是否为李先生原创?在以前,这个问题就是版权纠纷审理的最大痛点,由于缺乏图片查重途径,导致涉案作品无法进行比对、无法有效认定创新,裁判说理繁琐难懂。

  而如今,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法官借助该院研发的全国首个“版权AI智审”系统的单图溯源、创新比对两个模块,快速就对案件进行了处理。通过单图溯源模块溯源得知,与李先生作品最疑似的图片登记时间为2015年,早于李先生作品登记及创作完成时间,李先生是在他人作品上二度创作;通过创新比对模块判断,二度创作作品有一定创新度,构成演绎作品,但创新度较低。这很快打消了被告对版权权属的质疑,原告也因系统查证出其作品并非原始创新而是演绎作品,当庭下调赔偿请求,并达成调解协议。

  据了解,目前“版权AI智审”系统中已有21万余张浙江省版权局登记的美术作品作为溯源数据库,实现“一键”对权利人图片溯源。

  在互联网时代,浙江法院坚持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利用智慧审判、移动微法院等智能化手段构建更加专业、高效、便捷的知识产权互联网司法新模式,推动版权司法保护。

  2020年4月,浙江高院出台《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在线庭审规程(试行)》,督促指导知识产权审判条线广泛开展在线审理,有效避免了疫情防控对审判工作的不利影响。

  杭州互联网法院以“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为目标,依托网上诉讼平台,率先实现“起诉、调解、立案、举证、质证、庭审、宣判、送达”等诉讼全业务网上办理。该院首创异步审理模式,突破时域、地域界限,让审判在“异步时空”进行。目前,该审理模式在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中已普遍适用,平均审理期限缩短至25天。

  有涉童装类知识产权疑问时,小程序中问一问;发生涉童装知识产权纠纷时,小程序中找调解员聊一聊;想知道欲印在童装上的图案是不是别人注册的图形商标时,小程序上搜一搜……在“中国童装之都”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全国首个童装知识产权保护预警平台——“吴兴知产一点通”微信小程序开启了产业的“绿色智造”之路。

  该平台由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与吴兴区市场监管局联合打造,集商标查询、咨询答疑、投诉举报、行政处罚、在线调解、法律法规汇编、裁判文书、典型案例、普法宣传等九大功能于一体,通过数字赋能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司法+行政”“线上+线下”的全方位、立体式服务。

  “用户可以通过微信搜索‘吴兴知产一点通’小程序,查找已上网公开的涉童装知识产权裁判文书;拨打调解员电话,实现法律咨询及知识产权纠纷快速调处;在线上投诉举报,由市场监管局审核后作出相应处理。”吴兴区法院院长陈静表示,这样做有利于引导市场主体培育自有品牌,维护自身知识产权,尊重他人智力成果,降低知识产权纠纷成诉率,助推童装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浙江法院借助数字赋能,知识产权纠纷处理效率和效果实现了双提升——全省法院有11件案件入选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和五十个典型知识产权案例,4件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互联网典型案例等,3篇裁判文书被评为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1场庭审被评为全国法院百场最佳庭审。

  创新机制

  优化营商环境

  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战略博弈的主要战场。近年来,浙江法院受理的涉外案件中占比最高、影响最大的就是知识产权案件。浙江法院注重平等保护中外权利人合法权益,主动对接国际规则,坚持依法保护、高水平保护,争创国际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优选地。

  2019年以来,浙江法院共受理涉外知识产权案件2092件,占涉外商事案件的50.1%,境外权利人胜诉比例达90%,14个案例入选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十佳案例。

  “小猪佩奇”英国版权人在杭州互联网法院获得其在中国的第一例胜诉判决。《泰晤士报》专门予以报道,盛赞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广州某公司长期大规模生产销售带有国际知名品牌“惠氏”标识的母婴产品,浙江高院适用惩罚性赔偿,全额支持原告“惠氏”公司3055万元的诉讼主张。

  此外,浙江法院系统收到了来自可口可乐公司、微软公司、古桥古希公司、施耐德公司等上百个外方企业的锦旗和感谢信。

  “创新是发展的第一动力,版权保护为创新保驾护航。为更好地激发企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内容产业注入更多活水。”为此,浙江法院用司法机制创新积极推动建立良性运转的商业生态。

  浙江高院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三服务”活动,重点走访调研涉及人工智能、基因技术、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前沿领域以及老字号、文化产业、新农业等重点领域的百余家代表性企业。

  2020年以来,浙江高院每年发布《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指导手册》,结合浙江经济发展特点和企业需求,介绍了版权保护等主要知识产权类型、我国目前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并“手把手”告知通过民事诉讼途径保护知识产权的整体流程。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宁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政协委员会客厅”,成立后共举行活动16场,线下线上累计14万余人参加,在凝聚知识产权保护共识和合力、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并帮助防范化解风险、推动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建立知识产权严重侵权企业“黑名单”制度,合力惩戒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目前已向社会公布第一批涉温州南片六个地区30家知识产权严重侵权企业名录。

  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衢州市政府联合成立全省首家数字经济司法保护服务中心,从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和城市数字化“三化融合”出发,深化创新驱动,提升数字产业化发展引领力。

  据了解,下一步,浙江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找准司法服务保障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对标“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加强科技创新成果司法保护,支持保障数字经济建设,依法促进要素市场化配置,助力形成消费和有效投资新业态,着力服务“一带一路”重要枢纽建设,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