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财断血”的陈基福案操作样本
2021-10-20 09:33:2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余作才
 

  

  桂林中院执行局局长向阳(中)组织召开案情分析会。

  陈基福等51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称霸一方、争夺地盘、逞强斗狠、残害群众、对抗政府,存续长达20多年,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和政治生态环境。

  罪行罄竹难书,群众深恶痛绝。该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审理,由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广西高院二审维持原判。随着庭审法槌的落下,一场执行攻坚战在桂林中院迅速打响。

  2020年10月,桂林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抢劫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走私普通货物罪、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等,数罪并罚,判处陈基福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1825万元;其余5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十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罚金。今年1月,广西高院对此案进行二审宣判,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今年3月开始,桂林中院对陈基福等人涉黑案件财产刑执行一案立案执行。

  ■深挖细查破难点

  “该案是全国扫黑办重点督办案件,涉案财产标的额大、种类多,而且执行标的物、财产等均在外地,执行难度相当大。”桂林中院常务副院长张德生介绍。

  为顺利推进该案执行,桂林中院成立由执行局局长向阳担任审判长、执行一庭副庭长杨忠为承办法官、李鹏波为审判员、刘力菁为法官助理、刘万为书记员的执行专案团队。

  执行团队经调查发现,51名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分布在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及东兴等地,其中47名被执行人分别被关押在8个监狱、2个看守所,4名被执行人已刑满释放,如果采取传统的调查方法,不仅费时费力,而且工作量相当大。

  “我们采取传统调查与网上调查相结合,逐个破解执行难点,仔细核查涉案财产,确保数量准确、权属明确。”杨忠介绍。

  执行团队经线上调查发现,大部分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而且287个银行账户全部失控,10笔银行存款发生转移,转移资产达250万元。经现场统计,此案涉及银行存款、房产、土地、车辆、游艇、无烟煤、黄沙、红木家具、工艺品、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等十六大类财产。同时,执行团队还发现查封的房产、土地及扣押的车辆,尽管已委托评估,但因缺乏基本档案信息和现场勘查,均无法处置。

  今年3月至8月,执行团队一行5人多次到南宁、防城港、北海、钦州等地走访调查,对47名尚在服刑被执行人的家属发出协助调查通知书,对4名已出狱被执行人发出传票,形成调查笔录68份,对于存款、理财、证券基金等简易动产处置做到高效入库;对于房产等有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不动产,向财产所在地税务、房管等部门发出询价函;对于需要现场勘查、鉴定的财产,通过网络委托的方式选定评估机构,完成涉案土地、车辆、地上无证建筑物等财产评估,为后续的拍卖工作打牢基础。

  ■执行路上不言愁

  军人出身的杨忠是一个工作非常执着认真的人。“既然组织上把这个案件交给我来办,我就要把它办好,办成铁案。”杨忠说。正是这股执着劲儿,使得案件执行引来一次次的“柳暗花明”。

  执行中,执行团队除了承受舟车劳顿之苦,还常常遇到被执行人及其家属不理解等情况。

  被执行人毛某星应承担罚金6万元及需缴纳违法所得2000元。经查询,其名下有一栋500多平方米的自建房。6月9日,杨忠到毛某星家里查看有无可供执行财产。临去之前杨忠已电话联系毛某星之妻,但到了毛家,毛父马上报警,要求核实法官身份。杨忠出具执行公务证,当事人却说:“这是假的。”杨忠向当地派出所请求协助,民警到场后他们才得以进屋。杨忠等人反复释法明理,毛某星亲属就是不愿意代为履行,更不同意法院处置其房产。

  被执行人黄某光应承担罚金15万元。经查,有3栋自建房登记在黄某光名下,而且位于东兴大道核心地段,每栋楼面积均在500平方米以上,租金收入可缴纳罚金。法官要求黄某光家属配合调查并在相关法律文书上签字,遭到拒绝。

  为防止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被再次转移,3月15日至20日,执行团队派2名人员冻结每一个被执行人账户,不能网上冻结或查询不反馈的银行账户则通过线下控制。4名外调人员分2个小组,到每一个账户的开户网点进行资金冻结,调取银行监控录像,刻制光盘,固定证据,约谈被执行人及家属,敦促其配合法院执行,追回转移资金240余万元。5月23日至24日,执行团队来到陈基福的家,对其涉案的77项红木家具、鑫宇公司24项红木家具及观福古典红木公司红木家具成品和半成品155项、97吨原材料进行逐一清点,登记造册。

  法官助理李建梅、刘力菁克服长时间在缺水断电和高温封闭环境下工作的困难,衣服湿透了也全然不顾;在南宁、防城港及东兴等地,杨忠、李鹏波、刘万调取涉案和执行中查封的房地产、车辆档案材料,协调每一处房地产现场勘查的时间和查看托管资产的详细情况,把每一分钟都用在刀刃上;在配合林业调查和资产评估机构对陈基福名下4个基地的金花茶树、油茶树等进行分类核查中,执行团队不仅要统计花草树木数量,还要丈量土地面积,有效促进林调和基地资产评估工作顺利开展。

  被执行人钟某立、邱某威执行前已刑满释放,分别承担罚金5万元、8万元,一个在北海,一个在广东韶关,承办法官打了10多次电话都不接,且拒不申报财产。于是,执行团队将这二人妻子名下网上银行、普通银行存款属于被执行人财产份额的予以全部冻结,迫使两名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法院。

  8月7日,陈基福名下的77项红木家具及鑫宇公司办公楼内24项红木家具顺利拍卖,买受人徐某以最高应价竞拍成功。徐某交清款项的第二天,杨忠等3人赶赴现场组织交付,从早上8时忙到晚上10时,历时两天,终将五大卡车红木家具装载完毕,打包运往广东。

  8月19日,杨忠等3人从广东返回桂林,刚下车,就接到被执行人孙某的哥哥打来的电话,说孙某有一辆车在东兴市江平镇万尾金滩度假村。他们连夜出发前往度假村,联系当地法院配合执行并将涉案车辆拖至法院封存。

  ■协调联动聚合力

  “‘打财断血、黑财清底’专项执行行动绝非法院一家之事,也绝非靠法院一家之力能够解决,需要各联动单位通力协助和全社会广泛支持。”向阳说。

  据介绍,该案中,桂林中院共立执行案件53件,涉及罚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民事赔偿经济损失、退赔被害人、追缴违法犯罪所得以及没收陈基福控制的6家公司的资产和孳息等,涉案金额近6000万元。

  桂林中院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对不支持、不配合或协助执行不力的单位进行反映,从自治区层面协调予以通报和追责,并根据不同被执行人的情况制定不同的执行策略,既提高执行到位率,又避免意外与矛盾发生。

  7月22日,在依法没收扣押12船无烟煤时,张德生带领执行团队到海关协调检测、法检、征税以及这12船无烟煤和黄沙的仓储费、拍卖成交后的装载费等相关事宜。8月24日,这12船无烟煤通过网拍以5100多万元成交,目前已交付完毕。

  “很多家属一开始很抗拒执行。”杨忠回忆,有的家属想了解被执行人在监狱的情况,执行团队就联系监狱,让他们通过视频与家人联系,让被执行人说服亲属配合法院工作;有的家属担心法院工作人员的到来会影响家中年迈老人或导致承租人悔租,执行团队就利用承租人不经营、老人不在家时进行现场勘查,并给足其代为履行时间,平时用电话和微信沟通交流。经过一次又一次释法后,被执行人家属慢慢了解了履行财产刑的必要性,愿意配合工作。经法院积极引导,有9名被执行人家属代为缴纳50多万元执行款。

  半年多来,执行团队奔赴广西、广东两省(区)12市县,深入51名被执行人户籍地,开展调取档案、协调资产托管、现场勘查、扣押物品等执行活动,走访、协调22个单位,走访调查51名被执行人的亲属,行程近10万公里,对被执行人财产状况进行现场调查、查控,理清涉案财产处置思路,分批分次挂网拍卖。截至今年9月,已执行到位金额1.2亿元。

  据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桂林中院执行局设立执行工作专班及执行团队,集中精锐力量专攻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工作,攻克一批“骨头案”“钉子案”,不断加大执行力度,提升执行到位率。截至今年8月底,桂林中院涉黑恶财产刑执行到位率和执行到位金额居全区前列。

责任编辑:史梓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