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柘城实践
2021-10-20 09:49:1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书勤
 

  近年来,河南省柘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坚持“一性三化”的工作方针,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立足本地实际,积极探索新机制,在强制性和规范化上做文章,取得突破性进展。近五年来,该院执行工作质效指标、绩效考核一直位居全省法院前列。其中,2020年共受理首次执行案件2786件,执结2648件,执行到位金额3.24亿元,结案率达95.05%,实际执结率达56.71%,执行完毕率达39.59%,执行到位率达46.73%,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99.92%,结案平均用时78.13天。

  一、强化执行队伍建设,为打击拒执打下良好基础

  1.试行执行工作警务化。为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的威慑力,实现执行工作的强制性,河南省柘城县人民法院先行先试,实行执行工作警务化管理模式,规定法警除做好押解、执勤等本职工作外,积极参与到执行工作中去,协助执行干警做好各项执行工作。升级执行工作管理水平,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不断提高执行工作的威慑力,增强执行力量。法警在做好原有工作的基础上,全力配合协助执行,对被执行人形成高压态势和较强的威慑,执行效率得到明显提升。

  2.实行团队化执行模式。设立7个执行实施团队,实行“1+1+2+N”模式,即1名员额法官或审判员、1名执行助理、2名书记员及若干法警,做到了执行团队的精细化、高效化。

  3.实行分段与集约相结合的执行模式。即在团队执行的基础上,重点节点分段执行,如成立处置组,对保全、查封的财产和案外人提供担保的财产,全部交由处置组统一处置。

  二、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切实促进执行质效的提升

  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大力开展打击拒执犯罪是柘城县法院的执行工作亮点,更是执行质效提升的法宝。该院严格按照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执行工作“一性三化”要求开展执行工作。通过近几年执行工作实践和探索,执行人员体会到,柘城县地处中西部地区,原属国家级贫困县,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诉讼标的额相对不大,败诉一方当事人主动履行意识淡薄,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通过罚款、拘留、打击拒执等手段仍是现阶段解决执行难题最有效的途径。

  1.联动查人找物,让被执行人无处遁形。依托线上查询,做实线下调查,及时发现、控制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发挥联动优势,一旦被执行人有逃避执行情形,有车辆的,商请公安机关代为查扣车辆,并对其本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及轨迹查询。与财产保险公司签订协议,设立悬赏保险模式,引入商业手段寻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在保险期间内提供被执行人下落致被抓获的,保险公司支付悬赏费。

  2.用好拘留措施,切实打击拒执行为。被执行人规避执行,不按照执行通知书的要求主动申报财产或申报财产不实的,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仍不主动履行义务的,报请院长批准,按照被执行人拒不申报财产或申报财产不实,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该被执行人在拘留期间仍然拒不履行义务的,拘留期满后,按照其拒不履行裁判文书的情节,依法再次拘留。两次拘留能在最大程度上击溃被执行人的侥幸心理,促使其在法律的威慑下履行义务,两次拘留的主动履行率占到被拘留案件的60%,提高了执行完毕率,同时也为将案件以涉嫌拒执犯罪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进入公诉程序或由申请执行人提起刑事自诉奠定了基础,为打击拒执犯罪赢得了先机。

  3.坚持以打促执,逐步提高实际执结率等指标。依法开展打击拒执犯罪工作,促进打击拒执工作规范化、精准化。在县委政法委主持下,召开由公检法三长参加的座谈会,联合出台《关于联合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实施意见》;为统一拒执犯罪认定标准,柘城县法院出台《打击拒执罪自诉案件暂行办法》。在审理拒执犯罪时,依法将未能执行到位的标的额作为拒执犯罪量刑的主要依据,结合拒执犯罪情节,做到罪刑适当。严厉打击拒执犯罪的同时,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正在生产的厂房机器设备等,只查封不处置,对公司经营中的法人代表少用慎用拘留措施,一般不启动打击拒执的程序。近几年来,通过坚持不懈地开展打击拒执工作,大部分被执行人以涉嫌拒执犯罪被批准逮捕后,及时履行了义务或者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拘留、逮捕后被判刑率呈逐年递减的趋势,“以打促执”成效已充分显现。

  三、高度重视外部联动工作,丰富打击拒执犯罪手段

  柘城县法院高度重视外部联动工作,积极协调公安、检察、工商、房管等部门,共同打击拒执行为,压缩被执行人的活动空间,真正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新格局。

  1.主动邀请申请执行人参与执行过程。积极与申请执行人就执行存在的问题等进行沟通,消除申请执行人对执行工作的误解。

  2.增加执行工作的公开透明度。该院充分利用执法记录仪,对执法过程进行动态数字化全程记录,并邀请电视台对执行现场实录、实播,实现执行实施过程的全程记录,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促进执行工作公开、透明。

  3.强化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力度。制订集中宣传方案,在利用省、市电视台、报纸等主流媒体正面宣传解决执行难的同时,充分发挥网络媒体如法院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宣传优势。柘城县电视台派出两名记者常驻法院跟踪执行,曝光典型案例等,对有代表性、有影响的案件在电视台播出;设置拒执被执行人曝光台,每期公布10名信息,给被执行人施加压力;定期举办新闻媒体发布会,邀请全省十余家新闻媒体全面报道执行工作,切实增加执行工作透明度。

  4.依法公诉、鼓励自诉,丰富打击拒执犯罪手段。在打击拒执犯罪工作中,该院采取公诉与自诉相结合的方式,强化打击拒执犯罪力度。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法院执行,经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仍拒不履行义务,需要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的,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失信被执行人被拘留后仍不履行义务,涉嫌构成拒执犯罪的,法院依法调取相关证据,移交公安机关侦查。公安机关经侦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启动公诉程序。对于依法采取拘留措施未果,长期躲避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以被执行人涉嫌构成拒执犯罪向公安机关报案或法院移交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认为不具备立案条件的,由公安机关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申请执行人有异议,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的,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刑事自诉条件的,依法按照刑事自诉案件立案,经审判委员会研究,对该刑事被告人决定逮捕,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网上追逃,待其归案后依法审理。

  四、注重执行规范化建设,形成执行工作长效机制

  近年来,柘城县法院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狠抓执行规范化建设,致力于建立执行工作长效机制。通过创新一系列新规定、新模式,实现执行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杜绝消极执行、选择执行现象。

  1.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建立全院大执行格局。健全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诉前调解、立案、审判环节要兼顾案件的可执行性,树立一切为保护当事人权益的大执行理念。推行保全保险担保,加大诉前、诉讼保全办理力度,最大限度地提高案件实际保全率;案件审理环节,要求判决内容必须明确具体,确保判决内容的可执行性。

  2.规范工作流程,尽量压缩办案用时。该院在执行案件办理中提出了“5个5”的执行流程工作要求,即立案后5日内送达相关执行文书,同时完成网上查控;文书送达后5日内传唤被执行人,并对被执行人完成线下财产调查;5日内要做好执行联动工作,与公安、移动通讯等部门对接,对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采取查找措施;5日内与保险公司合作,签订“找人险”发布悬赏保险公告,调动社会力量对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及其财产进行查找;5日内对涉嫌拒执犯罪的被执行人启动打击拒执程序,拘留、逮捕,因案施策,综合运用。“5个5”执行流程规定的实施,促进了执行案件质效的提升,执行案件结案平均用时在80日左右。

  3.强化善意执行理念。坚持比例原则,加强执行调解,找准利益平衡点,严格规范执行行为,避免过度执行,依法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在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的前提下,选择对被执行人影响较小的执行措施。

  五、强化信息舆论引导,让打击拒执工作深入人心

  1.加强信息公开。在法院网站公开执行案件的立案标准、收费标准、执行风险、执行程序等信息;公开选定评估、拍卖机构,向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公开评估、拍卖的过程和结果;对案外人异议、不予执行的申请,以及变更、追加被执行人主体等重大执行事项,组织公开听证。

  2.广泛听取意见。通过开展法院开放日、法官大走访活动、院长信箱等措施,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相应的对策予以改进。

  3.抓好正反面宣传。与柘城县电视台合办《法在身边》栏目,定期举办新闻媒体发布会,主动邀请新闻媒体记者全程见证执行活动;充分利用《河南法制报》等媒体报道该院的执行工作,不断扩大执行影响力;在广场、车站、街道等人员流动较大的场所公开曝光被执行人,公开发布打击拒执典型案例,制作集中执行专题片,努力营造失信可耻、守信光荣的舆论环境。

  柘城县法院打击拒执犯罪工作得到了辖区群众的认可和拥护,在辖区范围内初步形成被执行人“不敢赖、不能赖、不想赖”的良好局面。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更新执行思路,创新执行举措,做到整体布局、重点突破、标本兼治,不断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前进。

  (作者系河南省柘城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责任编辑:史梓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