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泰宁法院开展“法治宣传进乡村”活动
2021-10-20 11:10:47
 

  中国法院网讯(肖清霞)“李法官,真的感谢你们常态化地开展普法宣传,让辖区内长期存在的“牛羊散养陋习”有所改善,特别是因散养的牛群啃食农作物而引发的纠纷也有所减少……”大龙乡司法所所长向法官说道。

  据悉,大龙乡村民一直有散养牛羊的的习惯,辖区内长期存在“牛羊散养陋习”,常常因散养的牛群啃食农作物,破坏林木、植被、妨害他人生产生活而引发纠纷。

  为了教育和引导广大村民养成文明散养的习惯,全力推进乡风文明建设。10月15日,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联合大龙乡人民政府、司法所等部门,以提升文明素质,倡导文明新风、整治乡村环境、丰富文化生活为重点,深入大龙乡开展“法治宣传进乡村,文明散养树新风”活动,规范“牛羊散养行为”,构建文明乡村。

  此次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村民发放宣传册,开展法律咨询,释法答疑等方式,教育引导村民增强规范散养行为的法律意识。同时,走街串巷,进村入户,对村民常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现场解答,并向村民发放生态保护案例、电诈防范、疫情防控等相关宣传资料。此次共走访企业散养大户12家,发放宣传册6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50余人次,1100余名群众受到教育,提高了村民讲文明树新风的意识。

  普法宣传活动结束后,“背包法庭”法官们与乡镇干部、乡镇司法员就当前辖区在规范“牛羊散养行为”遇到的突出问题进行交流、探讨。这样的普法宣传、业务交流已成为“背包法庭”的工作日常。

  近年来,泰宁法院积极主动融入乡村基层社会治理,深入乡村调查研究,针对上述存在的“牛羊散养陋习”,制定出台了《泰宁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司法助力辖区规范“牛羊散养行为”打造诉源治理减量实践泰宁案例实施方案》,并通过发放相关宣传手册、以案释法、法律咨询等方式,实现涉牧、涉野生动物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充分发挥法治的教育引导作用,有效改善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

责任编辑: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