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开庭 现场实验
2021-10-23 09:31:1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周瑞平 郑文慧
近日,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十八里人民法庭法官来到原告的别墅门口,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因玻璃保洁引发的赔偿纠纷案。
被告翟某经朋友介绍,为原告马某的别墅做玻璃保洁工作,并于6月底完工。马某回到别墅发现翟某将别墅的多块玻璃擦出划痕,甚至擦破。经评估,损坏玻璃的价值7.4万余元。马某遂诉至法院,要求翟某赔偿损失。
为化解这起纠纷,十八里法庭决定到案发现场开庭。庭审前,法官对别墅有划痕的玻璃进行仔细勘查。庭审中,小区保洁工人出庭作证,玻璃上的划痕在保洁工作开始前就已存在,并回答了原告提出的疑问。法官让原告手持玻璃清洁工具对别墅玻璃进行破坏性实验,厘清责任。法庭认为经过现场实验,不能证明玻璃上的划痕是保洁工人所为,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图①:法官带领原、被告双方来到涉案别墅现场。
图②:法官勘查玻璃损坏情况。
图③:庭审在原告别墅门口进行。
图④:原告用保洁工具做破坏性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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