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脚下的执行尖兵
2021-10-27 08:43:2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周瑞平 楚伟清
 

黄山区法院开展强制腾房行动。

一失信被执行人害怕被司法拘留,主动签订还款协议。

  近年来,位于黄山脚下的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法院注重执源治理,落实“一性两化”要求,保持执行攻坚力度,完善长效机制,执行工作的核心指标多年来名列全省基层法院前茅。2020年至2021年9月底,该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173件,执结2061件,执行到位金额2.75亿余元;连续多年实际执行到位率高于全国平均值一倍,终本率低于全国平均值一半;多次荣获“全省执行工作先进法院”称号,被黄山市委政法委授予2020年度“敢于担当奖”。

  ■用足用好强制手段

  黄山市某公司从黄山区甘棠镇凤凰村村民委员会租赁了2栋房屋作为办公场所,租赁期15年,租金每年3万元。2019年起该公司开始拖欠租金。凤凰村村民委员会经多次催讨无果,于2021年3月诉至黄山区法院。该院判决解除双方租赁合同,被告给付原告所欠房屋租金7万元,归还租赁的房屋。

  判决生效后,被告既不支付租金也不交还房屋。

  8月2日,原告申请强制执行后,黄山区法院将该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发出限制高消费令。执行法官通过微信、电话等多次联系被执行人,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告知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经过执行法官反复释法明理,被执行人表示将支付拖欠的租金并继续租赁房屋。但过了约定的时间,被执行人仍拒不执行,拒接电话,无法联系。

  9月8日,黄山区法院在案涉房屋张贴了腾退公告,要求被执行人于9月23日前主动腾空房屋,到期不履行,将依法强制执行。

  9月24日上午,黄山区法院10余名执行干警对案涉房屋进行强制腾空。

  被执行人仍然拒不露面,执行干警让专业人员强制开锁后进入房屋,按照预案各司其职,监督指挥、摄像取证、清点物品……经过1个多小时的紧张工作,将腾空的房屋交给凤凰村村民委员会。

  这是黄山区法院9月初部署开展“烈焰行动”以来,第二次组织强制腾退行动。

  “通过到现场监督、见证腾房行动,我切实体会到黄山区法院执行工作公开、规范,强制执行严厉打击了失信被执行人,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安徽省人大代表徐明说,“执行干警精神饱满、不畏艰难、业务熟练,体现出优良的素养。”

  “黄山区法院辖区山区居多,虽然执行案件总量不是很大,但如何提高实际执行到位率,尽量减少终本,让胜诉当事人拿到真金白银,是院党组对执行工作的要求。”黄山区法院院长张大文说,“以前黄山区法院执行工作方法比较温和,依法使用强制手段不足,通过‘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我们意识到要将法定强制手段用足用好,有效提高执行权威,从根本上转变执行生态,促进‘切实解决执行难’。”

  2020年以来,黄山区法院除了每个季度开展一次集中执行行动外,先后开展“春季护茶”、涉金融案件、涉企纠纷案件、涉民生案件等专项执行行动,用足用活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司法拘留、直至以拒执罪追究刑事责任等强制手段。2020年1月至2021年8月,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282例,限制高消费526人次,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1830件次,拘传21人,司法拘留5人,限制出境2人,强制搜查2件,强制腾空5件,网络司法拍卖38次,349名失信被执行人迫于压力自动履行了义务,有力彰显司法权威。

  ■全面激发内生动力

  “原来以为要好几个月才能拿到执行款,想不到短短几个工作日就到账了,黄山区法院效率真高。”2021年4月19日,黄山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工程合同纠纷案,将100多万元执行款通过“一案一账户”发放给两名申请执行人时,苏某、杨某非常激动,对执行人员连连致谢。

  2017年11月,山西省太原市某建设公司承建世界银行贷款黄山新农村建设示范项目。2018年9月,太原市某建设公司分别与苏某、杨某签订《协议》,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二人实际施工。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太原市某建设公司未支付全部工程款。苏某、杨某诉至黄山区法院。法院审理认为,虽案涉分包工程《协议》无效,但工程已完工并验收质量合格,太原市某建设公司应参照约定支付苏某相应工程款65万余元及利息,支付杨某相应工程款35万余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太原市某建设公司没有及时履行付款义务,苏某、杨某向黄山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该案后,黄山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建设公司银行存款及财产信息。为防止财产流失,执行指挥中心安排查控组人员紧盯系统,一旦发现资金动向,立即采取冻结措施,成功将全部执行款划拨至法院专户,以最快速度发放给苏某、杨某。

  “为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的成效,我们重点加强执行工作信息化和规范化建设,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执行团队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确保执行工作良性循环。”黄山区法院副院长兼执行局局长夏兴平介绍说。

  在建立健全执行长效机制方面,黄山区法院研究制定了《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及执行团队化办案模式实施办法》,在全市法院率先实行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执行局总共12人,实行“一中心+三个团队”办案模式,即执行指挥中心和普执团队、裁决团队、终本团队。充分运用执行信息化系统和执行联动机制,拓宽网络查控范围,强化财产报告制度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有效地提高了案件自动履行率。

  执行指挥中心积极推进实现执行案件繁简分流、业务工作与事务工作分离、同类工作集约化办理,实行“简案速执、繁案精办”。实行案件与人员优化组合,建立完善立审执协调机制,加强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的工作衔接,提高执行效率。执行指挥中心专门设立外勤组和后勤组,案件进入执行流程后的事务性工作均由外勤组、后勤组进行操作,不再由执行法官办理,由专人负责统一制作法律文书、统一电子签章、统一进行网络查控,并在规定的时间里将案件反馈信息录入系统,分流到普执团队或快执团队。司法警察大队纳入外勤组管理,执行指挥中心统一调度。法警协助执行,有效提高了执行威慑力。

  “通过执行管理精细化、执行程序规范化、执行手段多元化、执行流程集约化,推动执行工作科学、健康、可持续发展,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夏兴平说。

  2020年以来,快执团队办结案件1214件,占全院执行案件总数的72.48%,案件办理平均用时10天时间,极大地提高了执行效率,也缓解了普执团队的工作压力。

  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黄山区法院重点开展执行领域专项治理,严格规范使用“一案一账户”系统,加强案款冻结、扣划、发放各环节管理,提高执行的公信力。

  ■大局意识融入执行

  2020年4月,黄山区法院陆续受理多起涉及黄山京昂磁业公司(以下简称京昂公司)的执行案件,经过线上线下查询,未发现该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承办该系列案件的夏兴平通过黄山太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了解到,京昂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早已停工停产,欠下了工程款、农民工工资及银行贷款等大量债务。而京昂公司的财产仅剩位于开发区的房屋、结构厂房、附属设施、苗木等。

  “如果能将这些资产盘活,不仅债权人的款项有了着落,通过腾笼换鸟,还能盘活园区的一家企业。”夏兴平改变以往的办案模式,会同开发区管委会积极寻找意向购买人。

  2020年5月19日,黄山区法院按照网拍程序,对京昂公司资产进行了评估,采取整体打包的方式进行网拍。经过二次司法拍卖,最终以349万元的价格成交。执行人员又积极与黄山区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部门联系,将京昂公司土地出让金253万元划拨过来,京昂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变现。

  执行人员召集京昂公司所有债权人协商,提出打破以“首封首处”方式分配财产的方式,所有债权人均同意参照破产财产进行分配。30余名农民工优先全额领取了工资款,其他59位债权人的债务849万元按比例进行分配。

  “法院在办理这起执行案件中,大局意识强,没有‘就案办案’,对资不抵债的京昂公司资产进行整体打包网拍,迅速处置了资产,让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最大化,快速引进新企业,促进了开发区发展。”太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有关负责人说。

  “我们要求自觉把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融入案件的审判、执行过程,通过执行好一件件案件,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黄山区的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张大文说。

  2019年9月,黄山区法院成立了黄山太平经济开发区司法服务中心,经常性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重点加强诉前调解,化解涉企矛盾纠纷。迄今为止,司法服务中心诉前调解各类涉企纠纷50余起,有力促进了企业健康发展。

  黄山区法院把涉企案件执行作为重点来抓,2020年至2021年8月,共办结涉企纠纷执行案件447件,执行到位1.28亿余元。2021年上半年,组织开展涉企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办结案件44件,保障了企业的胜诉权益。

  黄山是安徽的窗口。黄山区法院把树立优良司法形象的意识融进执行工作中,让外地人看到黄山风景美的同时,也感受到优良的司法形象。

  有50位上海市老人购买了黄山脚下的酒店式公寓,和黄山某旅游咨询服务公司签订了《酒店式公寓租赁合同书》,约定由该公司统一经营。老人们本想获得不错的租金收益,却没想到这家公司因各种原因没有履行合同。案件经黄山区法院黄山风景区人民法庭审理,判决该公司向老人们支付房屋占用使用费,维护了老人们的合法权益,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坚持不懈跟踪被执行人财务情况,于2021年5月执行到位75万元。按照以往的惯例,一般由当事人到法院办理执行款领取或划拨手续。手续完备后,再通过“一案一账户”直接将执行款转入申请执行人账户。

  承办法官胡庆平考虑到这50位申请执行人平均年龄在65周岁以上,年龄最大的已有83岁,从上海到黄山来回奔波比较辛苦。胡庆平不厌其烦地打电话,与大多数申请执行人取得了联系,最后确定到上海市集中办理发放执行款手续。

  2021年4月22日,执行人员在上海市闵行区某培训中心发放执行款。一共来了42位申请执行人,有的老人由子女搀扶着到现场,说要见一见办案法官。听了胡庆平介绍案件执行经过,老人们报以热烈的掌声。

  胡庆平又想方设法和剩余8位老人取得联系,完成了执行款发放工作。

  老人们说,黄山脚下有这样公正办案、为民服务的好法官,在那里买了房产就更放心了。

  ■执源治理抓常抓长

  “诉源治理和执源治理一脉相承,只有抓好诉源治理,才能有效控制民商事案件增量,减少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张大文说,“我们坚持全院‘一盘棋’开展诉源治理、执源治理。”

  黄山是著名的旅游风景区。黄山区法院提出打造“无讼黄山”目标,受到黄山风景区管委会的积极响应。2016年7月,黄山区法院依托黄山风景区法庭和太平湖风景区人民法庭,成立了旅游巡回法庭,又先后在4个重点景区设立法官工作室,做好旅游纠纷化解和预防工作,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2018年以来诉前化解各类旅游纠纷110余件,没有一起进入诉讼程序,调解协议全部自动履行。

  黄山区法院把非诉讼化解旅游纠纷机制推广到基层社会治理中。2020年8月,在全区重点乡镇和社区成立了11个法官工作室。法官们传承和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和“枫桥经验”,深入乡村社区,广泛听取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指导培训人民调解,力争把矛盾纠纷止于诉前、化于萌芽。2020年以来,法官协助基层调解组织诉前调解纠纷500余起,有效控制诉讼案件增量。

  在执源治理方面,黄山区法院重点抓好审执联动。为加强立案、审判、执行、破产等各环节工作沟通协调,2020年3月出台了《关于“立、审、执、破”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实施细则》。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执行立案窗口,专人负责审查执行案件立案,提高立案信息准确度。强化引导,及时向当事人进行风险告知和保全、先予执行的申请提示。2020年以来,办理财产保全案件292件,为执行打好了基础。

  在民商事案件审判阶段,推行“谁办理、谁督促履行”责任制,法官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减少进入执行程序数量。

  黄山区法院还重视通过“执转破”方式,及时将“僵尸案件”退出执行程序,用破产方式化解执行案件132件。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