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岳阳楼区法院:整肃风纪建队伍 忠诚履职显担当
2021-10-29 17:00:3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袁斯潮
 

  近年来,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助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竭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较为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先后获评全国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先进单位、岳阳巾帼文明岗,涌现了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全省法院办案能手等一大批优秀法官、先进个人。

  忠诚履职,公平正义守防线

  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把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和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强化人权司法保障,作为工作的重心和着力点。5年中,共受理刑事案件3505件,审结3466件,判处罪犯4784人。严惩暴力犯罪,审结抢劫、故意伤害、强奸、聚众斗殴、绑架等暴力性犯罪案件611件820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案件159件196人,十年以上27件34人。严惩危害民生各类犯罪,审理涉“毒黄赌”、食品药品安全、电信诈骗、集资诈骗、醉酒危险驾驶等犯罪案件998件1319人。依法审理谈某某45人用保健品冒称药品销售的电信诈骗案,保护公民合法财产。严惩各类职务犯罪,审理贪污、受贿、行贿、单位行贿等犯罪案件37件42人,均依法定罪量刑,从严判处。被告人任某某受贿320余万元,没有法定减轻情节,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40万元,追缴赃款赃物上缴国库。

  该院始终对黑恶势力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审结涉黑涉恶案件50件284人,且无一判处免刑和缓刑,二审无一例发改,省高院专项评查全部案件均合格。坚决打掉刘某某、王某某、牛某某等24个涉黑涉恶团伙。特别是谢某某等28人黑社会性质组织,设地下调查队,欺行霸市,对组织、领导者谢金海判处有期徒刑25年。坚持“打财断血”,依法对118人判处罚金累计675万元,判处追缴违法所得7584万元。坚持“打网破伞”,审结涉黑涉恶保护伞犯罪案件10人,均处实刑。“7.24刘丹军案”被评为全省法院扫黑除恶典型案例,刑事审判庭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集体。经三年专项斗争,社会治安明显好转,人民群众安全感显著增强。

  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该院依法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97件158人,以审结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例为蓝本,改编拍摄的法治微电影《妈吗》,先后荣获湖南省法治微电影一等奖、全国法院第五届十佳微电影提名奖和第六届亚洲微电影艺术节金海棠奖。

  服务大局,确保经济快发展

  妥善办理民商事案件,竭力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上下功夫,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共受理民商事案件49793件,审结48560件。审结各类合同纠纷案件35461件,审结侵害著作权、商标权等涉知识产权案件及不正当竞争案件541件,判令120名侵权责任人停止侵权,保护科技创新成果。

  该院服务决战脱贫攻坚,审结涉农村土地流转、农产品产销等案件63件,为254名生活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31万元,避免因案致贫返贫。服务金融健康发展,在民间借贷纠纷中依法调整过高利率,降低融资成本,审结金融借贷、民间借贷、网络借贷、融资担保案件11646件,重拳打击“套路贷”,及时追回欠款23亿余元,积极服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服务保障“六稳”“六保”,针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的履约难问题,依法准确适用不可抗力等规则,妥善审理相关合同违约、房屋租赁等案件432件,促进复工复产。

  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守护好一江碧水。该院设立环境资源保护专业审判庭,建立南湖景区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组织开展保护“母亲河”“母亲湖”集中审判“春雷行动”,审结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2件34人。何某某等7名被告人洞庭湖毒鸟案,先后被评为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中国最具影响力的环境资源案例,该案判决书荣获首届全国法院环境资源案件优秀裁判文书一等奖、入选首批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官方网站中国优秀裁判文书交流宣传板块。

  共办结非诉行政案件654件,依法服务和保障项目征收拆迁工作。办结腾地、腾房、搬迁等民事案件452件,组织强腾、强拆等集中执行行动50次,为全市违法建设集中整治、东风湖、刘山庙和西环线建设等,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长城市场和花果山水果市场门面腾空案,多次获评全市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先进服务单位,并得到市委市政府高度肯定,为“三区一中心”建设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司法为民,提升群众获得感

  切实保障民生权益,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努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几年来共审结人身损害、医疗、交通事故等人身权利纠纷和所有权、物权纠纷案件3461件。认真贯彻落实平等司法保护原则,确保“同命同价”。依法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885件。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被告人刘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维护家庭和社会伦理秩序,审结婚姻、继承等家事纠纷案件3554件。发布涉食品药品、预付消费典型案例,在杨某诉新疆某红果业公司网购核桃虚假宣传案中,支持消费者“退货赔十”,引导消费者理性维权、经营者诚信经营。

  拓展司法惠民空间。坚持群众需求导向,完成“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启动康王法庭、南湖法庭项目建设,开通移动微法院,提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等便民举措,网上立案1492件,成功办理106件全国范围内跨域立案,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调解案件564件。畅通诉求渠道,健全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加大院领导接访力度,所有办案团队专人在接待区值班接访,对所有来信来访努力做到“件件有回复、人人有接待”,对上级交办和监督部门建议的事项认真对待,依法办理。按照信访责任制要求,提起再审100件,化解历年老案48件,无赴省进京、越级上访事件,无突发群体性事件发生。

  弘扬法治至上理念,推行司法公开平台应用。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56065篇,推广“可视化正义”,让群众监督庭审,让百姓评价裁判。充分利用鲜活案例,通过法官风采、法官说法等形式,扛起普法责任,先后专题接受中国教育电视台两期专访,应邀参加中国法院博物馆环境资源保护案件成果展。被告人吴某等12人“门板式”非法捕捞案,在中央电视台第13套专题播出,“小案例”产生大效应。坚持“引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积极开展“国家宪法日”“送法进校园”等系列普法活动,弘扬法治精神,助推乡村振兴,促进全民守法。

  正风肃纪,忠诚担当建队伍

  该院不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委工作大局之中,坚持重大事项、重要活动、重点工作向党委请示汇报。教育引导全院干警坚定“四个自信”,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狠抓政治理论学习,自觉抵制各种错误司法理念,严把信息发布、庭审直播、文书撰写“政治关”,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接受省法院司法巡查、市委提级巡察,狠抓专项问题整改。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抓好文明创建工作,推进基层组织力提升工程,开展“党员先锋岗”“青年文明号”评比活动,努力把党建优势转化为推动文明创建的动力,持续提升党的引领力。

  该院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实施青年干警培育工程,开展办案竞赛、优秀裁判文书和优秀调研论文评选等活动,激励干警勇担职责使命、练就精湛业务本领。着力培养干警“案经我手无差错、事交我办请放心”闭环思维,搭建“业务培训—学术讨论—人才培养”三位一体平台,灵活采取分级分类方式开展精细化培训,先后组织200余人次赴国家法官学院、北京大学、省高院培训,组织干警参加《民法典大讲堂》等专项培训10期700余人次,举办人民陪审员和书记员培训36期1500余人次。搭建青年干警论坛、法官沙龙等互动提升平台,78个案例、裁判文书、庭审直播获评省市级奖项。以工作绩效论英雄的良好氛围越来越浓,涌现了一批年办案超500件的办案能手,产生了一批全年案件无发改的精英法官。

  坚持“严”字当头,持之以恒纠“四风”。该院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从严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开展司法巡查、司法作风专项督察、执行案件“一案双查”。严肃监督执纪问责,积极配合立案查处违反党纪政纪案件10件12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4件7人,清除了孙某某、李某某、周某等一批害群之马。


责任编辑: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