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疫情影响无奈断供 柔性调处顺利和解
2021-11-02 09:12:30
 

  中国法院网讯(邱斌 黄潇健)“感谢法院,我一定按约定还清银行欠款!”在福建泉州开店的小吃业主黄某发来感谢微信。

  2018年初,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夏茂人黄某和许多同乡人一样,外出经营小吃,然后来到县城置业买房,女儿得以在县城接受良好的教育。购房后,黄某向沙县某银行申请了装修贷款,获批15.5万元。2020年来,由于新冠疫情影响,黄某位于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的沙县小吃店经营入不敷出,黄某也无力偿还贷款,无奈断供。

  2021年5月,该银行将黄某诉至沙县法院,经沙县法院审理,黄某应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合计6.5万元。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承办法官通过电话联系了解到,黄某面对法院的判决多番筹措准备还款,无奈福建突发的新冠疫情波及泉州,他的小吃店再遭打击,如今已经四面楚歌,狼狈至极。承办法官通过网络查控,发现黄某名下仅有一套商品房可供执行,也是其唯一住房,黄某读初中的女儿和家中老人在房中居住。遵循善意执行助力小吃产业的理念,承办法官召集双方开展在线调和,身在泉州无法返乡的黄某通过手机参与了调解工作。黄某表示希望能继续偿还按揭款,要求给予时间宽限,经过承办法官的劝导协调,申请方沙县某银行同意结清利息款后,继续履行按揭贷款合同,并同意还款时间延期三个月。案件顺利和解。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