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执行“三统一” 四家联手泰山移
2021-11-03 09:20:40
 

  中国法院网讯(魏旭倩)2021年10月29日,在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下,宛城区法院、淅川县法院、西峡县法院遵照协同执行工作机制,在南阳市淅川县境内联动执行一件疑难案件,将一批机器设备现场清点核对并强制交付完毕,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执行人郭某、仝某与被执行人南阳某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淅川县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车配件公司)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宛城区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南阳某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被告汽车配件公司偿还原告郭某、仝某借款600万元,如被告不能在限定期限内还款,原告有权申请法院拍卖、变卖汽车配件公司抵押的机器设备,并享有优先受偿权。

  因二被告未按判决履行还款义务,郭某、仝某向宛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宛城区法院依法查封了汽车配件公司抵押的机器设备,经两次公开拍卖因无人竞买而流拍,郭某、仝某同意接收机器设备抵偿债务,宛城区法院审查后,依法裁定以流拍财产抵债给申请人。但在法院按财产处置程序交付机器设备时,有不少讨薪人员不顾劝诫、无理阻拦,严重妨碍了人民法院正常执法,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鉴于该案面临的复杂疑难情况,宛城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赵曙君高度重视,指令执行局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制定了周密的强制执行实施预案,并通过执行指挥平台上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启动协同执行。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核后,认为此案执行标的在淅川县境内,且现场执行实施中可能面临较大阻力和难度,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协同执行的管理规定,按照执行工作“三统一”原则,决定对此案启动协同执行。在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指挥调度下,由淅川县法院协助宛城区法院执行实施,定于2021年10月29日共同完成现场清点、交付机器设备的现场行动。

  10月28日下午,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宛城区法院的先遣组到达淅川县法院,连夜进行了深入的对接协调、部署安排。10月29日上午9:00,宛城区法院派出17名干警、4部警车,淅川县法院派出13名干警、3部警车协同执行,在淅川县法院集合后赶往执行现场。到达该汽车配件公司后,叉车和搬运平板卡车等执行辅助力量也准备就位。宛城区法院执行局边晓明局长进行简短动员后命令行动开始,干警们按照行动预案迅速拉起警戒线,开启执法记录仪,开展机器设备清点、拆卸、装车搬运等工作。

  就在现场执行有序进行的同时,汽车配件公司门口逐渐聚集起大量周边村民和围观人员,以该公司欠付工资等事由,再次阻挠法院依法清点交付机器设备。执行干警向其宣讲了依法讨薪的维权渠道和法律常识,但村民置若罔闻仍围堵大门,甚至有不明身份人员不顾法院干警劝阻,用大铁锁把公司大门锁住,致使内外交通中断搬运车辆无法通行。至上午11:30,三辆平板货车已装车完毕等待起运,执行干警强制破拆打开铁锁,但围堵村民已近百人,老少妇孺聚集,有人甚至搬来板凳坐在门口围堵。宛城区法院、淅川县法院的执行干警们一边维持现场秩序,宣讲依法维权渠道,一边向上级汇报现场情况。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当即指令,将相邻的西峡县法院加入协同执行,并调派执行、法警力量赶赴淅川现场增援。

  西峡县法院接令后,立即启动应急反应,组织执行、警务力量紧急增援。12:20,西峡县法院40余名干警即赶到执行现场,三家法院共80余名干警在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远程指挥下,联手进行协同执行。警车鸣笛开路,摄像机、执法记录仪记录现场音视频影像,干警们拉起警戒带,组成人墙将围观人员隔离在大门外路边,一段一段清出车辆通行道路。但随着道路清理空间越来越大,讨薪村民围堵得也越来越激烈,如不临机决断控制局面,将有演化成暴力抗法的势头。宛城区法院执行局边晓明局长当机立断,命令对四名带头妨碍执行者依法采取控制措施,带上警车。其他人员见到法院连续采取强制措施,遂慢慢安静下来不敢再妨碍执行,全都按规矩站在警戒线外围观,现场执行秩序逐渐恢复正常。三家法院的干警们一边疏散村民、维持着现场秩序,一边督促加快拆卸机器设备和装运进度,抽空换班吃口盒饭。直至晚上21:00,最后一辆搬运卡车在警车的护送下,迎着漫天星光驶向国道,清点、交付行动圆满完成,四家法院的干警们才握手道别,撤离现场。

  回程路上,干警们由衷感慨:这次任务能够圆满完成,离不开南阳中院的统一指挥管理,更离不开淅川和西峡两院弟兄们的鼎力相助!执行工作虽难,但有上级的关怀和兄弟法院的联手协助,泰山敢移!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