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卫星定位助力执行法官成功扣押涉案车辆
2021-11-03 09:41:19 | 来源:兴宁法院微信公众号 | 作者:闻静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借助卫星定位成功锁定一涉案车辆,最终顺利将该车查封扣押,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该案中,涉案标的是一辆别克牌小轿车,系被执行人陈某向申请执行人天津某融资租赁公司融资贷款租赁的车辆,但该车辆只付了部分租金,后因违约未能按时履行支付义务。天津某融资公司遂向兴宁区法院提起诉讼并获得了胜诉,法院判决该公司可就该车辆折价或者拍卖变卖优先受偿。该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后,由于该车辆下落不明且被执行人陈某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10月中旬,申请执行人向法官提供了涉案车辆的最新卫星定位信息。在多方线索核实后,执行法官通过卫星定位科技手段“挖”出该涉案车辆。最终,在申请执行人配合下,兴宁区法院将该车辆成功扣押,下一步将对该车辆进行司法拍卖,用于清偿被执行人债务。

  法官提示:

  现行法律规定,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支付全部剩余租金,并以拍卖、变卖租赁物所得的价款受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以融资租赁方式获得的车辆使用权的做法在社会上比较常见,但消费者在购车消费方面还是应当量力而行,不可太过超前消费,否则一旦无法履行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的支付租金的义务,将很有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最终被法院强制执行。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