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认真落实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规范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等两个意见
2021-11-03 19:44:17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孙航
 

  近日,根据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的意见》(以下简称两个《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及时印发通知,要求全国法院认真贯彻执行两个《意见》,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努力实现“当下治”与“长久立”相结合,切实维护司法廉洁和司法公正。

  通知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出台两个《意见》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贯彻落实方案,层层抓好落实。要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常态化学习培训制度,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强化政治担当,准确把握政策要求,严格按照两个《意见》规范自身行为。

  通知要求,要强化日常监管,依托“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健全完善干警亲属和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干警执行任职回避规定、涉律师违规人员处理情况等工作台账,实施动态管理,及时跟进监管。要扎实做好离任人员离任前从业去向报告、从业限制审核、签署承诺书等工作,定期组织回访核查。

  通知要求,要重点围绕法院工作人员违反“负面清单”的行为,针对与律师违规接触交往、亲属违规代理案件、离任人员违规从事律师职业等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清理,对排查出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期限,逐人整改、逐一销号。要坚持贯彻“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教育引导有关人员主动讲清问题,深挖彻查违法违纪问题线索。

  通知还强调,各高级人民法院要强化督促检查,加强对落实两个《意见》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敷衍塞责、落实不力、出现问题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对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人员要严肃追责。要将落实两个《意见》的情况作为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工作的重要内容,视情增加巡查督察的覆盖范围和频次,确保两个《意见》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