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沙县区:转租获利却逃避执行 雷霆拘罚获褒奖锦旗
2021-11-04 08:48:29
 

  中国法院网讯(邱斌 张鹏)“蔡法官,谢谢你!我的六万多元欠款终于追回来了!”随着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全部案款的到位,申请执行人何某主动送来了锦旗表示感谢。

  据悉,2020年7月,经营木材生意的何某因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与沙县某纸业有限公司闹上了法庭。经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沙县某纸业有限公司应偿付何某合同欠款合计68287元。判决生效后,何某多次上门讨要,沙县某纸业有限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欠款,无奈之下,何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网络查询获知,被执行人名下仅有一处厂房,且已抵押给沙县某银行,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一度陷入僵局。2021年8月,申请执行人何某向法院提供线索,被执行人名下的厂房于2020年11月租赁给三明某纸业集团,租金为每季度15万元。承办法官立即向承租人三明某纸业集团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将租金交到法院账户。后从三明某纸业集团的经营人处获知,被执行人沙县某纸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徐某以解除合同相威胁,要求三明某纸业集团将租金交至徐某本人。承办人立即前往沙县区不动产中心查封了该处厂房,并依法将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徐某拘传至法院,对其拒不如实申报财产处罚人民币1万元。面对拒执罪的震慑,徐某同意一次性偿还欠款,但要求宽限20天,何某表示同意,双方达成和解协议。10月20日,徐某如约将68287元欠款打进法院账户,案件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