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泰宁:久拖欠款不支付 法官查控终执结
2021-11-08 10:07:03
 

  中国法院网讯(廖长春)“法官,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拖欠这么久的装修材料款,终于要回来了……”近日,申请执行人王某在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完毕执行款领取手续后,高兴地向法官说道。

  2006年1月,袁某因房屋装修需要,到王某开办经营的装修材料店赊购装修材料,后经双方结算,袁某尚欠王某货款8800元,并出具欠条一份,约定还款日期。届期,袁某分文未支付,之后经王某多次催讨未果而成诉。在诉讼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然而袁某并未按调解协议支付分文欠款,无奈之下,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中,执行法官经多方查询,得知被执行人袁某为了躲避债务,长期外出,不知去向,又无具体联系址,且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导致王某的债务无法执行到位,执行只能暂告一段落。

  执行法官仍未放弃,之后,数十次通过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袁某名下的银行账户,均无结果。但功夫不负有心人,就在国庆过后再次提交查询,发现被执行人袁某名下的银行账户有存款足以偿还债务,于是当即作出冻结、扣划裁定,依法将被执行人袁某名下的存款查扣至法院执行专户,并通知申请执行人王某办理领取手续,至此,该案成功执结。


责任编辑:任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