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良好数字生态,保护个人信息
2021-11-11 08:35:1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建征
 

  11月1日起,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实施。“万物皆数”时代要实现“我的信息我做主”,必须营造良好数字生态,推动良法善治落实。

  一是全民普法。个人信息保护没有局外人,个人信息保护法八章七十四条的规定剑指个性化推送、大数据杀熟、人脸识别滥用等突出问题。要将“告知—同意”为核心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落到实处,事前进行影响评估,并向个人告知处理的必要性以及对个人权益的影响,不得以个人不同意为由拒绝提供产品或者服务。要落实“十四五”规划“加强全民数字技能教育和培训,普及提升公民数字素养”要求,不断强化个人信息保护意识、普及信息安全知识,让技术服务生活,为经济赋能,为生活添彩。

  二是关注“一小”。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权益和身心健康摆到重要位置,重点关注生物识别、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强调合法、正当的方式,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并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采取安全保护措施。特别将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确定为敏感个人信息予以严格保护,获取这类信息应当取得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

  三是关爱“一老”。积极实施网络适老化改造,实施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做技术困难的有效措施,推动科技助老。研发适老版、无障碍版、语音朗读版等网站、APP和产品,在隐私政策和权限调用方面,以简洁、清晰、易懂方式,向老年群体用户提供APP产品隐私政策摘要,探索建立个人信息保护清单。坚决打击网络涉老犯罪,确保“银发族”安全跨越数字鸿沟,拥抱数字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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