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都昌:涉拍房产难办证 税务部门来协助
2021-11-11 10:49:35
 

  中国法院网讯(凌燕华)抵押房产被法院依法成功拍卖,但因房屋开发商欠税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产权证,近日,江西省都昌县人民法院在江西瑞昌市税务局的大力协助下,依法解决了该套房产的税款问题,为买受人顺利办理了产权登记证书。

  2015年12月,被执行人张某因资金周转为由,向某银行都昌县支行贷款人民币400万元,并由房产开发商九江某公司名下的位于江西省瑞昌市某镇的27套商品房提供抵押担保。因被执行人张某未按期归还借款,该银行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判令被执行人张某等人偿还银行借款本金400万元及相应利息,确认银行对九江某公司名下的抵押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

  2019年5月,银行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立案执行后,查询到抵押人已经处于歇业状态,公司的负责人也已下落不明。法院依法查封了抵押的27套房屋,并启动了评估、拍卖程序。

  在评估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其中一套房屋已经装修,并有人入住,执行法官及时通知了该房屋的占有人。占有人周某向法院提出已购买了这套房屋,其向九江某公司支付了购房款7.5万元,签订了购房协议,且其花费了20万余元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并已入住该房屋,因开发商九江某公司一直联系不上,售楼部也已撤走,故无法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执行人员了解情后,告知了案外人周某该房屋已抵押并正在依法拍卖的事实,其可按照法律程序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周某考虑到开发商江西某公司已人去楼空,且自己急需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目前开发商已拖欠税务部门税款未缴纳,起诉开发商也无法实现办理产权证的愿望,支付给开发商的7.5万元只能另寻其他途径救济,故自己打算参与对该房屋的竞拍。最终,周某以拍卖底价成功竞得该房屋。

  因开发商江西某公司拖欠多年税收,其他房产也未办理产权登记,故只有开发商全部缴纳税收后,才能办理产权证。执行法官多次前往瑞昌税务部门协调产权证办理中的纳税事宜,最终,在瑞昌税务部门的大力配合下,依法解决了该套房产的税款问题,成功为买受人周某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

责任编辑:史梓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