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泰宁:“老赖”卖房拒执行 涉嫌拒执忙还款
2021-11-15 14:59:58
 

  中国法院网讯(廖长春)“法官,现我已偿还了全部欠款,请求给予宽大处理,真没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近日,涉嫌拒执罪的失信被执行人凌某主动来到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缴纳了所欠的全部执行标的款。至此,该案全部执行完毕,但凌某还要受到法律的惩处。

  2019年9月3日,凌某未按法律文书如期向郑某支付欠款10万元及利息,无奈之下,郑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之后,执行法官向凌某发出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并查封了其房产。随后,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郑某向法院申请解除了对房产的查封。

  谁料在房产解封后,凌某擅自将其所有的房产以90万元价格出售给他人,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之后凌某将卖房所得款42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其余48万元除归还郑某4.3万元外,剩余款项被凌某用于归还其余欠款,对该院民事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凌某涉嫌执拒罪,于是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随后凌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将剩余欠款全部履行完毕,同时取得郑某谅解。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凌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发后,凌某能主动投案自首,且认罪认罚,并偿还全部欠款,同时取得郑某谅解,可酌定从轻处罚。据此,该院以被告人凌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

  庭审结束后,对自己因不学法、不懂法、不守法才触犯法律的被告人凌某后悔不已,并表示今后一定要做一个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和诚实守信的好市民。


责任编辑:任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