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人民立场 走好群众路线
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
2021-11-18 14:19:2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柳启东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浙江高院办案最公、用时最少、老百姓司法获得感最强的工作要求,丽水中院近期在全市法院部署开展了“司法公正感受度提升工程”。如何系统有效推进这项工程,让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可感、可触、可及,本人认为要锚定“五个提升”,落实落细各项工作。

  一、坚持以人民满意为出发点,提升工作理念

  司法公正感受度提升工程立足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将“群众满不满意、高不高兴、答不答应”作为评判法院工作的最高标准,突出展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的人民性。具体要做到五个更加“注重”。

  更加注重群众感受。我们特别提出在执法办案中要关注群众的心理感受、情感体验和认可程度,通过判前释明、判中说理、判后答疑,努力做到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让老百姓更真切感受到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

  更加注重便利群众。立足“当事人一件事”集成改革,通过数字赋能,加强全领域、全方位、全流程的集约化管理和“共享法庭”建设,努力让一个纠纷只用一个程序处理、只在一个地方解决,努力把司法服务触角延伸到社会治理最末端,让解纷的程序更少、用时更短、成本更低。

  更加注重息诉人和。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新时代价值,推动人民法院与矛调中心深度融合,为老百姓提供全景式、多样化的纠纷解决方案,促进矛盾纠纷公正、高效化解。坚持“案要办公、钱要拿到”,加强自动履行正向激励、加大执行强制威慑,切实兑现老百姓胜诉权益。

  更加注重接受监督。强化主动接受监督意识,通过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群众等监督,不断完善监督机制,让真心实意接受各方监督蔚然成风,让心甘情愿在有严格监督条件下工作习以为常,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坚持以司法亲民为切入点,提升服务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人民法院唯有“以百姓之心为心”,提供贴心、省心、暖心的司法服务,才能践行爱民、亲民、为民的“人民至上”理念。

  让诉讼服务更贴心。健全完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深化数字化改革,优化诉讼服务流程和应用场景,加强线上诉讼服务,提升现场诉讼服务水平,为老百姓提供菜单式、集约式、一站式服务,让老百姓充分感受到司法温情。

  让矛盾化解更省心。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努力用非诉方式消弭老百姓的矛盾,助力矛调中心发挥实质性解纷功能;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共享法庭”建设,把更多纠纷化解于萌芽。真心实意解开老百姓 “心结”,通过长效机制到位、领导下访到位、积案化解到位、源头防控到位,妥善化解涉诉信访矛盾。

  让执行工作更暖心。强化综合治理,深入推进执行“一件事”综合集成改革,推动执行工作多跨协同、提质增效。优化执行服务,推动执行事务市域统筹、集约管理,实现执行事务线上并联式集约办理、关联案件指定集中管辖。坚持比例原则,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影响。

  三、坚持以公正高效为着力点,提升案件质量

  案件质量是人民法院的生命线,是评判法院工作的核心标准,离开案件,脱离质量,就是在空谈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我们要以“案件全生命周期质量管控”为核心,全面推进案件质量建设。

  使办案程序更规范。杜绝“重实体轻程序”观念,加强庭审程序规范化建设,提高庭审质量,保证当事人和律师充分、均等、有序表达意见。加强案件审限管理,杜绝久立不审、久调不决、久审不结等顽瘴痼疾反弹;同时要解决好“程序空转”问题减轻群众诉累。

  使实体处理更公正。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导向作用,兼顾天理国法人情,注重裁判文书释法说理,让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看得懂、好理解的方式实现,注重裁判结果期待可能性,根据实际适度公开心证,使当事人理解法官裁判思路和理由,让当事人更能接受、认同、尊重裁判结果。

  使自动履行更及时。树立统筹兼顾理念,坚持立审执破系统推进,通过稳妥实施诉讼保全,规范适用督促履行条款,明确裁判主文内容,开展个人债务重整,探索建立诚信履行名单库等方式,合力促进自动履行。

  使裁判兑现更到位。全面提升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强化与公安机关的协调联动,有效突破查人找物、财产处置、精准惩戒、拒执打击等重难点工作,加快形成“自动履行为主、强制履行为辅”长效机制,让裁判文书确定的胜诉权益得到实实在在的兑现。

  四、坚持以可视可感为支撑点,提升监督效能

  切实转变思想观念,依托数字化等手段,既强化外部监督,又优化内部监督,变被动监督为自觉主动接受监督,让各方监督为提升司法公正感受度汇聚合力。

  让群众监督方便及时。全面推广应用“司法公正码”,实现立案时一案生成一码,发挥“码”上监督在立、调、审、执、访全流程各环节的穿透作用,通过“码”上投诉、“码”上反馈、“码”上评价、“码”上监督,构建当事人监督、审判管理监督、司法督察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的完整闭环。

  让律师监督深入到位。牢固树立“尊重律师就是尊重自己”意识,畅通律师监督渠道,通过强化律师与法官互评、邀请律师参与见证执行、组织座谈交流等工作,主动接受监督,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切实改进工作。

  让专门监督有力有效。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办理人大审议意见和代表意见建议;畅通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沟通联络,真心诚意听取意见;认真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合力维护司法公正。

  让内部监督科学精准。正确处理放权与监督关系,健全完善院庭长权力清单,依托信息技术优化审判监督管理,实现监督管理全程留痕、实时查询、有效追溯,推动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

  五、坚持以塑造变革为撬动点,提升队伍核心战斗力

  当前,丽水正处于加快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美好社会山区样板的新征程,我们要加快塑造一支变革能力强,公正为民廉洁的过硬法院铁军。

  以思想政治建设强根基。时刻对标伟大建党精神,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利用好丽水本土红色资源,创新发展红色司法智慧和力量,以党建工作为引领,全面提振干警干事创业和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的精气神,为奋力迈向共同富裕美好社会凝聚团队力量。

  以司法能力建设提干劲。深入开展岗位练兵,通过实施审执业务专家培树工程、制度化开展“传帮带”等方式,为审执工作培养储备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素质好、管理能力强的法院人才,为司法公正感受度提升提供梯队化的人才支撑。

  以司法作风建设净生态。深化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治院,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持续正风肃纪,坚决守住底线,努力实现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作者系浙江省委党校第四期中青一班学员、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责任编辑: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