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元:启动“我为群众办实事”暨冬日融冰护民生集中执行行动
2021-11-18 16:00:43
 

  中国法院网讯(刘柳 康娟)11月16日,按照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部署,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法院闻令而行,启动“我为群众办实事”暨冬日融冰护民生集中执行专项行动。

  上午9时30分,朝天法院审判大楼前,全体在院干警集结完毕参加启动仪式。朝天区纪委监委、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发改局相关领导及4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也应邀到场。

  “报告张阳院长,朝天法院按照部署,已集结干警50名参加广元法院‘冬日融冰护民生’集中执行专项行动,请指示。”“按既定方案执行!”随着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阳一声令下,在执行现场待命的干警立即开始行动。

  初冬的阴雨没有浇灭执行干警守护民生的热情,此次行动地点位于朝天区羊木镇五星村张某承包的农田中。执行干警顶着寒风、冒雨督促某合作社依法将张某承包的“院长田”“沙田”“园田梁”“厓壳田”恢复原状。

  2015年,某合作社在改土过程中将张某承包的“院长田”“沙田”等损毁,张某向朝天法院提起诉讼。2019年7月,法院判决合作社在两个月内将张某承包的“院长田”“沙田”等恢复原状并赔偿张某损失6894元。2021年5月,张某向朝天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合作社履行了金钱给付部分,由于双方当事人对于“恢复原貌”标准认定不一,审判团队和执行团队多次向申请执行人作出解释,申请执行人依然不认同被执行人提出的恢复方案,故“恢复原状”部分一直未执行到位。后合作社向朝天法院提交承诺书,承诺“在秋收(11月)后,出具可行方案双方确认后恢复到位。”

  经执行干警多次从中调解,被执行人决定于11月16日动工,将张某承包的地块进行恢复。11月16日一早,在朝天区检察院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和部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媒体记者、村组干部的见证下,数十名工人带着安全帽,在挖掘机的轰鸣下有条不紊的开展着农田恢复工作。由于农田恢复涉及后期验收,朝天法院还邀请了羊木镇政法委员、司法所、农业农村、国土所工作人员、羊木派出所干警参与此次恢复行动。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为期两个月,朝天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充分运用限消、纳失、搜查、拘传、罚款、拘留、追究拒执罪等强制性措施,对涉执信访案件、涉小微企业、涉党政机关、涉“黑恶”财产案件、涉10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民生案件、涉国有粮食企业案件进行集中攻坚。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