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某杨等人虚构债务被判拒执罪案
2021-12-02 14:15:1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案情简介:中国民生银行分别诉丁某杨夫妇、庞某明夫妇欠款纠纷案,在案件审理期间,丁某杨等人串通各自亲属在法院保全前以各自房产为虚构的借款设定抵押并进行了公证。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院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裁定拍卖了丁某杨夫妇、庞某明夫妇名下的两处房产,其亲属则以抵押权为由申请在拍卖价款中优先受偿。此外,其亲属以虚构的借款在异地起诉,并取得了生效判决,其持判决向执行法院申请参与分配。因抵押借贷存疑,执行法院向两案被执行人及其亲属就虚假诉讼逃避执行等法律规定作出释明,各当事人仍坚称抵押借贷真实存在并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后经执行法院调查确认,所谓的借款在出借后经过二十余次流转最终又回到了出借人处,借贷的事实并不成立。执行法院对两案被执行人虚构债务、虚假抵押、虚假诉讼规避执行的行为作出了总计罚款60万元的决定,因虚假诉讼取得的判决亦被再审撤销。2021年3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部署开展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本案根据联动机制实现快移、快侦、快诉和快审。移送起诉期间,被执行人丁某杨夫妇将其所涉全部债务履行完毕。2021年4月,苏州工业园区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分别判处各被执行人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拘役六个月(缓期执行六个月)不等的刑罚。

  典型意义:2021年以来,全国法院结合各地实际情况,部署开展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并协调公安、检察等单位专题会商,对案件立案标准、证据采信、是否构罪等核心问题提前达成共识,充分凝聚打击拒执罪的工作合力,对拒执案件快移、快侦、快诉、快审,充分发挥了解决执行难的联动机制优势,彰显了打击拒执犯罪的决心。并通过集中组织旁听拒执罪庭审的方式在社会上起到了“判处一例、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