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贵溪法院“一庭一品牌”志光法庭篇
2021-12-07 18:46:5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陈建华 甘兆扬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乡村振兴事业,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及乡村振兴战略,从不同层面对推动这一重要战略的落实提出具体要求。在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坚实的司法保障是不可缺少的基石,多年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志光法庭深耕乡村诉源治理,为维护基层农村和谐稳定,营造法治乡村环境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志光法庭驻地贵溪市志光镇,主要审理志光镇、鸿塘镇、鹰潭市白鹤湖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局以及原金沙乡(现撤并至滨江镇)8个村委会、原志光、鸿塘两镇划归鹰潭市信江新区的3个村委会的民事案件,人口总计11万余。法庭现有干警4人,分别负责民事案件的立案、送达、审判、装卷等工作。

  乡村处在最基层,各类民事纠纷一旦处理不当极易激化矛盾,诉源治理的关键在于打好善调乡村这张牌。面对不同乡村社情差异性较大的现实情况,志光法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与镇街、村居实现有效对接,构建县级、乡镇、村居三级调解组织。根据“属地原则”压实责任,精准定位镇街、村居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中的“主攻角色”,共同联手开展“对症”治理。此外,志光法庭积极探索调解协作新路,搭建有机衔接、协调联动、信息共享、优势互补的非诉纠纷解决平台,充分发挥好职能单位发现矛盾纠纷、化解矛盾纠纷的职能作用,努力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志光法庭突出彰显在“善调乡村诉源治理”模式中的主导作用,坚持以案说法、以案普法,通过精心挑选涉婚姻家庭、相邻关系等典型案例方式,加大巡回审判和庭审。

  乡村诉源治理千头万绪,情况繁杂,包括婚约彩礼案件,未成年人抚养费,征地补偿在内的各类纠纷和矛盾十分常见,要真正定纷止争,不仅要有韧劲,更要用巧经。志光法庭在调处各类案件时,注重与当地乡镇和村组密切协作,最大限度利用基层干部熟悉当地社情和当事人情况等优势,邀请乡镇和村委干部共同参与调解工作,找准解纷突破口,提高诉源治理实效。在审判工作中,志光法庭针对辖区内婚约彩礼类案件数量较多的现状,结合贵溪市为全国婚俗改革试验区,江西省婚丧移风易俗示范点的优势,以移风易俗为切入点调处婚约彩礼案件,采取财产保全、政策宣讲、真情调相结合的方针,确保婚约彩礼类案件得到妥善解决。为进一步营造尊法守法用法的乡村环境,志光法庭采用巡回审判、以案释法、送法下乡等方式,以真实案例为素材开展形式多样、通俗易懂、针对性强的普法宣讲,全力提高辖区群众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为乡村诉源治理夯实基础。

  同时,为进一步突破乡村诉源治理多头治理的困境,志光法庭着力加强乡村诉源治理深度融合领导,引入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调解,形成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有机衔接、司法所、劳动所、法庭、公安、民政、社区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真正实现了司法与行政相互融合,纠纷终端与诉讼前端无缝对接,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法治保障。今年以来,志光法庭依靠纠纷分流过滤和多元化解机制及时加强乡村诉源治理,有效节约诉讼成本,增强基层社会治理的规范性。

  下一步,志光法庭将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完善“诉源治理”工作机制,主动担当,创新贡献,充分发挥基层法庭在乡村社会治理中主力军作用,着力打造“调解组织全覆盖、职能单位全联动、社会力量全参与、法治德治全融合”的“善调乡村诉源治理”模式,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让鲜艳的法徽永远在乡间闪耀!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