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准提供有力司法服务的结合点着力点
2021-12-13 08:54:5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刘晓芬
 

  各级人民法院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总结在推进司法便民利民、保护创新成果、服务乡村振兴、保护生态环境、夯实良好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宝贵经验,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更有力的司法服务。

  2021年9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司法审判服务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闻发布会上,总结介绍了人民法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有关情况。整场新闻发布会全面展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在推进司法便民利民、保护创新成果、服务乡村振兴、保护生态环境、夯实良好营商环境等方面所付出的艰辛努力和取得的丰硕成果,体现了人民法院用司法力量助力实现全面小康社会、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坚强决心和实际行动。

  以服务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法院翻开司法为民新篇章。悠悠万事,民生为大。只有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司法事业才能无往而不胜。一是服务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为保护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出台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50多件,各级人民法院通过严惩重大刑事犯罪分子、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加强个人信息保护。近年来,随意收集、非法买卖个人信息等问题呈多发态势。民法典以专章规定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问题;个人信息保护法对健全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等作出具体规定,人民法院准确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坚决依法打击侵害个人信息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加强家事审判工作。今年9月上线运行的“中国法院家事审判网”,对于统筹协调、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提升家事审判工作质效,具有重大意义。四是完善少年司法制度。人民法院注重发挥少年审判职能作用,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今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成立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并在六个巡回法庭设立少年法庭巡回审判点,为加强少年审判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完善少年审判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五是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全面清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司法解释,制定新的配套司法解释,确保民法典施行后法律适用标准的统一。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供司法保障。

  以保护创新为切入点,人民法院迈上司法保护知识产权新台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人民法院责无旁贷。一是加大侵权惩治力度。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等司法解释,对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基数计算、倍数确定等作出具体规定,切实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二是推进创新成果保护机制。人民法院全面贯彻实施专利法,发挥司法裁判在科技创新成果保护中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职能,加大对关键技术重点领域的司法保护力度,将科技创新机制不断推向前进。三是擘画知识产权审判的宏伟蓝图。今年4月,《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划(2021—2025年)》,明确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目标、任务、举措和实施蓝图,是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随后,中共中央、国务院于9月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要求健全公正高效、管辖科学、权界清晰、系统完备的司法保护体制,则为人民法院进一步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服务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

  以乡村振兴为着力点,人民法院冲刺司法服务“三农”新高度。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后,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等文件,今年又出台《关于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站在更高起点上谋划创新司法服务“三农”工作。一是发挥审判职能,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依法惩处涉重要农产品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案件,维护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加强涉农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工作,加大对农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审理涉农村地区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责任纠纷以及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维护农业生态安全。二是服务乡村建设,致力打造美丽乡村。继续推进农村地区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依法审理涉农村地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纠纷案件,推动补齐农村发展短板;依法审理涉农村物质文化遗产案件,推进农村地区优秀历史文化传承。三是突出强基导向,保障农民幸福生活。依法惩处涉农业投资和农业补贴犯罪行为,确保农业支持政策落到实处;加大民生案件审执力度,及时开展司法救助;加强人民法庭建设,为解决“三农”纠纷提供更加精准的司法服务;开展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扩大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在农村的覆盖面。

  以保护生态为关键点,人民法院打开司法守护绿水青山新局面。党的十八大报告中,生态文明建设被首次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等共同构成“五位一体”。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近年来,人民法院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付出了艰苦卓绝的努力。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等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陆续审理了一系列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案件,社会效果良好。比如,腾格里沙漠环境污染公益诉讼系列案中,涉案的8家企业被判付5.69亿余元为污染环境行为“买单”,显示了司法保护环境的强大决心。

  以保护产权为突破点,人民法院唱响营商环境法治化主旋律。两年来,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产生巨大冲击,不少市场主体面临生存压力。党中央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 “六保”任务,各级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努力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保障。一是创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人民法院依法严惩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健全涉产权冤错案件有效防范和纠错机制,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的法治环境。二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审慎办理涉及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案件,营造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依法审理涉及生产流通领域纠纷,促进国内经济快速发展;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最大限度降低执行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三是推动营商环境国际化。人民法院全面贯彻实施外商投资法及司法解释,放宽市场准入,依法平等保护中外投资者合法权益,实现国内大市场循环与国际经济大循环的相互促进,为推动全球经济发展贡献中国力量。

  奋辑扬帆正当时,凝心聚力再出发。各级人民法院要深刻总结服务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宝贵经验,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筑牢政治忠诚,强化政治建设,推进建章立制,确保公正廉洁司法,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更有力的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