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立体化可视化解纷模式
2021-12-17 08:42:4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淦
 

  作为人民法院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格局的基础一环,基层法院理应提供最可靠的支撑,在“分、调、裁、审”各个环节规范多元解纷流程,构建立体化可视化解纷模式。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深化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实施意见》,在总结提炼近年来人民法院参与诉源治理实践成果的基础上,对推动一站式多元解纷向基层延伸、向社会延伸、向网上延伸、向重点行业领域延伸,健全预防在先、分层递进、专群结合、衔接配套、全面覆盖、线上线下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作出部署。作为人民法院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格局的基础一环,基层法院理应提供最可靠的支撑,在“分、调、裁、审”各个环节规范多元解纷流程,构建立体化可视化解纷模式。

  一是专人引导条理清,“分”得更到位。立足“分调裁”平台,设置程序分流员,专职负责调裁分道、繁简分流工作,设立“诉调对接一对一业务清单”,细化所有案件调解对应团队,做到“收案即分案、案案有人管”,对当事人同意诉前调解的案件,立“诉前调”字号,直接提交给清单对应的诉前调解室、特邀调解等调解组织,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调解不成的,案件自动回流至立案庭,转入立案系统,由程序分流员再次甄别,对其中符合速裁条件的,分流至各审判团队进行速裁,其余案件根据分案机制,以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方式,分流至各庭室,真正做到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

  二是树立大调解格局,“调”得更顺畅。在院外,主动“走出去”不断延伸触角,为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提供司法保障。一方面,推行专业化审判团队与调解组织“一对一”联系制度,在正常开展审判工作的同时,负责与各自对口的医患、劳动、交通、物业、金融、保险、证券等领域与行业调解组织的对接,建立诉前联动纠纷解决机制。另一方面,完善覆盖全部辖区的“法官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站建设,并与社会网格化综合治理并轨。作为对接指导、调处纠纷、宣传法制的重要场所,每个工作站均由1至2个非专业化审判团队负责对接联络,常态化开展好所在乡村、社区的矛盾纠纷诉前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织密纠纷化解基层网络。在院内,主动“引进来”不断丰富多样化调解平台。一方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诉调对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调解队伍进行组织协调、沟通联络、培训指导和考核管理,并根据调解组织行业属性安排相应员额法官指导调解工作。另一方面,根据分案情况,严格按照“诉调对接一对一业务清单”对号入座,由专业团队、工作室、庭室进行对口调解。严格“诉前调解+诉前司法鉴定、诉前保全、司法确认”工作流程,为调解工作提供明确行为指引。严格把握调解时限,调解不成的及时转入诉讼程序,防止“以调压判”。

  三是简案快审重速度,“裁”得更高效。建立简案速裁快审配套机制,改革送达方式,经驻院调解员调解不成的案件,现场立案,当即分流,进入各审判团队后积极推行微信送达、电子邮件送达、电话公证送达、网络公告送达等新型送达方式。全面推进诉讼程序简洁化,对于系列性或者群体性民商事案件,实行类案集中办理,通过个案示范处理带动批量案件的高效解决。大力推行要素式审判,庭审记录和裁判文书模板化,判决文书模板要素式、令状式、表格式,提高文书制作效率。

  四是改革创新求突破,“审”得更科学。立足内设机构改革,合理设置庭室、专业法官工作室、专业审判团队,进一步强化类案专审、简案快审,进一步强化二次分案,案件分流到庭室后,根据案件复杂程度、是否类案进行二次分案,对权利明晰、标的较小的类案、简案,交给少数法官集中办理,让简单案件的当事人快速获得司法裁判。同时,将高水平的专业法官从数量众多的简单案件中解放出来,使其有精力审理好相对疑难复杂的案件,实现“疑案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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