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天大·中国司法论坛”举行
2021-12-20 09:19:50 |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天津频道 | 作者:朱虹 张亚池
 

  12月18日,由中国行为法学会司法分会主办,天津大学法学院承办的第七届“天大·中国司法论坛”在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举行。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各地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律师事务所、高等院校的代表等一百余人线上线下共聚一堂,聚焦民诉法修改,共同研讨“智慧司法”背景下民事司法的“效率化”改革与展望。

  “本次会议是在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背景下召开的重要学术会议,聚焦本次民事诉讼法修改涉及的重大问题,回应了国家智慧司法建设的重大战略需求。”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兼司法分会会长、秘书长、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介绍了本届论坛的重要意义和征文获奖情况。天津大学副校长郑刚出席会议并代表天津大学致辞,他肯定了法学院多年来的发展成绩,感谢中国行为法学会对天津大学法学院七年来主办中国司法论坛的信任和支持,希望本届论坛能够探索智慧司法应用的新模式,促进司法公正,推动司法进步。

  “智慧司法建设初步实现了民事纠纷解决中司法大数据资源的汇聚、管理和融合运用,提供了多样化司法大数据分析和挖掘服务,推动了人工智能技术在民事司法领域的深度应用。然而,智慧司法建设‘先行先试’的探索模式在理论和实践层面也产生了新的问题,体现在智慧司法与现有司法制度不相融合等。”中国行为法学会总监事李文燕希望各位专家在此背景下直面当前民事诉讼法修改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围绕民事诉讼法修改等法治建设进展,进一步推动制度完善、程序便民的司法体制建设。

  在主旨发言阶段,专家们围绕“聚焦民诉法修改——‘智慧司法’背景下民事司法的‘效率化’改革与展望”主题开展研讨。

  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副主任刘峥聚焦智慧司法的应用场景、诉讼规则以及现实需求,指出在线诉讼已经成为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理论界和实务界都要正视并积极回应当前出现的一些疑难问题。他认为,在线诉讼规则填补了互联网司法领域的一些空白:一是电子化材料视同原物的效果和审核的规则,二是对区块链加以确认,三是系统地建立了在线庭审,四是规定了适用在线的范围,五是确立了非同步、异步审理的机制,六是明确了电子送达规则等等。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将在诉讼手段不断进步的支持下更好地实现公正、高效和权威。

  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天津大学卓越教授张卫平指出,为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应当坚持效率与公平的衡平原则。张卫平教授认为,一是随着法治的发展,国家应当加大对司法的投入,二是应当给予充分的实证调研对独任制还是合议制的取舍进行价值考量,三是在审级职能定位方面,应当根据我国实际做出合理的制度安排。

  中国行为法学会司法分会副会长、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孙海龙从重庆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的经验出发,提出了改革实践中得出的思考。孙海龙介绍,重庆法院改革重点一是审判重心下沉,二是对特殊类型案件作出规范,三是高级人民法院审级职能的改革应当从实际出发,以实现公正和高效的目标,四是加强审级制约监督体系建设,助力于司法公正。

  中国行为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司法分会副会长李贵方针对“智慧司法提升效率的同时,司法公正是否会受到影响”这一问题,提出民诉法修改中线上诉讼活动与线下诉讼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应当重视当事人在程序选择中的权利,在进行线上诉讼时重视保护当事人的程序权利和实体权利。

  在专题发言阶段,多位专家学者围绕“我国民事司法改革中诉讼效率的提高”“关于民事诉讼有关电子送达制度初探”“民事诉讼法修改与案多人少问题的解决”“规范化续造:调解员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预行进路探析”“构建人民法院‘诉’”与‘非诉’衔接的智治模式——以建立紧密型的法院附设调解平台及机制为视角”“中国特色纠纷解决:建构多元解纷机制与诉讼服务体系”等议题进了交流与研讨。

  据悉,中国行为法学会司法分会自成立以来已经连续举办了六届“天大·中国司法论坛”,在法律职业共同体各界同仁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历届高质量学术研讨会,产出了一系列研究成果,为全国司法改革的深化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