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强主持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
集体学习研讨时强调
认真学习贯彻监察法实施条例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向纵深发展
2021-12-20 21:04:59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乔文心
 

  12月20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进行集体学习研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主持学习研讨并讲话。周强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战略部署,切实学习好贯彻好执行好监察法及监察法实施条例,积极服务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推动人民法院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不断向纵深发展。

  周强指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的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监察法实施条例的颁布施行,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的重大成果,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了重要遵循,对进一步加强对公权力的制约监督、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周强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监察法实施条例,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要把学习贯彻监察法实施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加强组织实施,确保在人民法院不折不扣落实落地。要准确把握精神要义和具体要求,坚持高标准履职尽责。要自觉接受驻院纪检监察组监督,做到敬畏纪法、尊崇纪法,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周强要求,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服务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监察法实施条例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务犯罪案件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级法院要准确把握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变化,切实加强审判工作,始终保持对腐败犯罪的高压态势。要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和其他司法机关在案件管辖、证据审查、案件移送、涉案财物处置等方面的沟通协调,促进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更加有效衔接配合,推动实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要及时完善职务犯罪案件司法解释,健全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坚决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适时发布指导性文件和案例。要深入开展反腐败国际合作和国际追逃追赃,推动建立集中统一、高效顺畅的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协调机制。

  周强强调,要以贯彻实施监察法实施条例为契机,推动人民法院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不断向纵深发展。要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坚持不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过硬法院铁军。要深入开展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紧盯审判执行领域突出问题持续用力,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确保公正廉洁司法。要强化司法作风建设,重点查纠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整治年底不立案和虚假诉讼等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要注重治本清源、标本兼治,强化理想信念和廉洁司法教育,健全审判权运行和监督机制,狠抓各项制度规矩督察落实,积极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工作体系。要夯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全面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内部教育监督管理。要支持驻院纪检监察组依法履职,大力支持配合驻院纪检监察组强化政治监督、落实日常监督、开展警示教育、督促问题整改,形成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工作合力。

  最高人民法院院领导参加集中学习研讨并发言。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