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无证驾驶挖掘机致人死亡 获刑十个月
2021-12-21 11:07:32
 

  中国法院网讯(丁嘉蓉)近日,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告人鲁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8月19日下午,鲁某无证驾驶轮式挖掘机装载一辆三轮电动车,在公路上行驶。行驶过程中,装载的三轮电动车与路边的行人李某相撞。李某倒地后轮式挖掘机从其身上碾压,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临湘市交警大队认定,鲁某在此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鲁某立即报警并在现场等待处理,之后共赔偿了李某家属70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鲁某违反交通安全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鲁某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鲁某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鲁某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均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综合考虑全案事实、情节、被告人认罪态度、悔罪表现,可以对被告人鲁某宣告缓刑,责令其接受社区矫正机构的管理和教育。






责任编辑: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