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弘扬脱贫攻坚精神 助力乡村振兴
2021-12-23 16:52:4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赵霞
 

  2013年7月17日,永宁县人民法院在闽宁镇举行闽宁生态移民巡回法庭揭牌仪式。资料图片


  “脱贫攻坚伟大斗争,锻造形成了‘上下同心、尽锐出战、精准务实、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负人民’的脱贫攻坚精神。”

——习近平


  宁夏永宁,东西部地区扶贫协作典范,脱贫攻坚精神的生动写照地和诠释地。

  1996年,为了缩小东西部地区发展差距,党中央、国务院作了一项战略性决策:东南沿海10个较为发达的省区,帮扶西部10个较为贫困的省区。其中,福建省被指定帮扶宁夏回族自治区。从此,宁夏、福建两地不以山海为远,携手谱写了脱贫攻坚的壮丽篇章。

  宁夏全区法院弘扬传承脱贫攻坚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探索创新、积极主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接续做好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

  从自带铺盖到标准化法庭——

  开拓进取 埋头实干

  1997年春天,时任福建对口帮扶宁夏领导小组组长的福建省委副书记习近平,到宁夏深入贫困地区考察调研6天,建议将西海固不宜生存地方的贫困群众搬迁到银川河套平原待开发荒漠地(永宁县境内),建设新家园,并亲自为移民村命名:“闽宁村”。

  “闽宁村现在是个干沙滩,将来会是一个金沙滩。”闽宁村第一批移民谢兴昌清楚记得新村奠基时习近平坚定的话语。

  24年来,一批批移民从西海固陆续搬迁到永宁县李俊镇闽宁村,从当初8000人的村庄,发展成现在常住居民6.6万多人的闽宁镇,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5万余元。昔日的干沙滩变成了繁荣富裕的金沙滩。

  “干沙滩变为金沙滩,作为移民我是受益者,作为法官我是服务者。我亲身经历和见证了人民法院服务保障脱贫攻坚的生动实践。”永宁县人民法院闽宁人民法庭员额法官王俊1997年就来到闽宁村从事综合治理和审判工作。

  “当时什么也没有,我们自带铺盖和床,也没有办公桌椅。工作以扶贫开发为主,帮助农民搞生产建设的同时开展法律宣传、咨询,一年也就十几件案子。但随着脱贫攻坚的深入,案件数量逐年增多,案件类型也多样化了,法庭的作用越来越大。”王俊介绍道。

  时间是最好的见证。在闽宁镇垦良田于荒漠、变荒原为绿洲的进程中,闽宁法庭也从一无所有换上了新颜新貌:2009年,永宁法院在闽宁镇设立生态移民诉讼服务工作站;2013年7月,永宁法院成立闽宁生态移民巡回法庭;2014年7月,闽宁人民法庭挂牌成立;2018年10月,闽宁法庭正式搬迁至新建成的标准化法庭,年受理案件达460多件,是挂牌成立时的10倍。

  2013年至2020年,闽宁法庭共办理案件2365件,依法妥善化解了移民土地流转、企业不履行租赁协议、损害移民群众利益等案件,有效维护了移民群众合法权益。

  从整村失信到整村授信——

  精神脱贫 法治相伴

  “没有总书记的关心,没有党的好政策,没有人民的好法官,哪有今天的杨岭村。”宁夏泾源县杨岭村村民马克俊这样说。

  杨岭村地处六盘山腹地,三面环山、出行困难,土地贫瘠、十处九旱。

  为了让村民尽快摆脱贫困,国家对杨岭村实施了各项优惠政策,各种惠农、助农贷款纷至沓来。但一些村民将国家惠农、助农贷款资金使用后不按期偿还,更有甚者举家外出逃债、躲债,导致杨岭村整村基本处于失信的状态。仅2017年,杨岭村产生涉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达67件。

  “村民们需要贷款发展产业,但法治观念还很落后,这才造成了整村失信问题。”泾源县人民法院院长尹鹏直指失信要害,“就案办案解决不了杨岭村的问题,要通过公开办案,给村民们上一堂法治教育课。”

  2017年3月,泾源法院对信用联社与赫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进行强制执行,对被执行人赫某采取拘留措施,对公然阻碍法院执行的马某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4个月。这次公开执行,打开了杨岭村的基层治理新局面。同年年底,杨岭村实现了建档立卡贫困户评级授信全覆盖,为154户村民贷款1145万元,贷款覆盖率达68.7%,为村民发展产业解决了资金问题。

  “家家户户贷款,还款的人却很少,我们入户去做村民工作,经常吃闭门羹。”杨岭村村主任赫殿全感慨道,“法院公开审理、公开执行,让诚信根植人心,使得整村的民风都有了极大的转变。”

  2018年底,杨岭村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减少到了11件。2019年底,杨岭村再没有发生一起拖欠借款纠纷。信守合同、学法用法守法,成为当地新风尚。

  2020年5月中旬,泾源县农村商业银行在杨岭村举行支持富民产业暨整村授信签约仪式,杨岭村实现了从整村失信到整村授信的华丽变身。

  “要确保群众脱贫路上有法律相随,有法治相伴。法院干警要结合乡村治理,深入农村,以案说法。”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沙闻麟在调研考察宁夏63个基层人民法庭时一再强调。

  近3年来,固原市作为宁夏脱贫攻坚主战场,全市两级法院共出台服务保障脱贫攻坚的文件16项,审结涉农案件1664件,诉前化解涉农纠纷近2万件,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司法救助426万元,帮助5178户32641人实现了脱贫。

  近5年来,宁夏各级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分批选派170人到320个村担任第一书记,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多方筹措资金为帮扶村镇修路、通水、建学校、促产业,为脱贫攻坚贡献法院力量。

  从坐堂问案到走村入户——

  创新机制 促进发展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

  2018年,宁夏高院出台《关于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要求各级法院准确把握新时代乡村振兴发展新特点,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优势,采取有效措施,以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助推乡村振兴。

  “为法官有温度的善意执行点赞……”8月27日,永宁法院联合宁夏法治报、宁夏长安网现场开展“小番茄大促销”公益直播,法官、记者变身“带货主播”共同为被执行人滞销的小番茄代言。当日直播观看量超50万,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播放量超170万,点赞量5万,成功售出3万公斤小番茄,不仅“盘活”7件执行案件,还帮助农户解决了农产品销路问题。

  近年来,永宁法院闽宁法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机制,参与乡村社会治理。发扬“枫桥经验”,在法庭下辖的6个村聘请了24名村干部作为司法联络员,聘任5名法律明白人、乡贤作为特邀调解员,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在法庭内设立律师值班室,安排执业律师到法庭为当地群众提供无偿法律咨询和服务。搭建综治中心线上解纷平台,借助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建立了法庭与派出所、司法所、综治中心的即时线上联通协同化解矛盾纠纷机制。设立法官工作室,法官定期进村组、入农场调解纠纷,同时开展法律宣传、提供法律咨询。挂牌成立闽宁镇旅游纠纷化解中心,针对闽宁镇文化旅游产业快速发展的特点,在审理和调解涉旅游服务纠纷案件的同时,不定期到旅游景点开展旅游法律宣传、咨询服务,为游客提供咨询、立案、调解等一站式便捷服务。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