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转账还款未成功后拒绝还款?法院:继续还款
2021-12-28 16:13:30
 

  中国法院网讯(侯家晔 魏宽俊)近日,安徽省定远县人民法院定城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依法判令被告张某偿还原告李某本金及利息共计10万余元,担保人王某、刘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018年4月15日,被告张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原告李某借款20万元,双方约定了利息及还款方式,张某的朋友王某和刘某作为担保人签字担保。同日,李某向张某转账20万元。2021年8月,经李某催要后,双方两次共同前往定远县某商业银行,通过林某的银行卡从ATM机上向李某转账共计10万元,后又在该银行柜台从林某银行卡向李某转账10万元。转账后,李某发现自己的银行卡只收到了在银行柜台办理的转账10万元,便向张某说明情况,要求其继续偿还10万,但张某以已经转账,并无欠款为由拒绝偿还。无奈之下,李某将其及担保人王某和刘某一并起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在查清核实银行流水、微信记录及录音等相关证据后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原告李某收到转账确为10万元,另10万元未转账至李某账户,因此张某应继续还款至清偿为止。最终作出被告张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李某欠款及利息10万余元,王某、刘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判决。判决后,张某与李某在法院的协商下,当场还清了欠款。






责任编辑: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