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做邹碧华式的法官
2021-12-28 16:16:3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李明 曹阳
 

  法官,代表着法律,诠释着法律,用法律之剑惩治邪恶、保护良善。法官,用法律之理排难解纷、辩是分非;用法律之光驱逐愚昧、启迪智慧;用法律的力量健全法制,安宁社会。法官,头顶的是国徽,代表着国家的尊严,党和人民的希望;肩扛的是天平,象征着社会的公平和司法的正义。

  邹碧华,一位优秀的人民法官,以自己的作为展现了法院人的高素质品格和无私无畏的亮剑精神。邹碧华法官离开我们已经七年了,但他用生命谱写的人生壮歌依然在我们心头传诵,激励广大法官为中国的审判事业和改革之路奉献出更多的热情与力量。

  学习邹碧华,我们要做什么?

  做邹碧华式的法官,要勤于钻研理论学习。古人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只有努力钻研法学理论和法律法规,才能把握法律精神,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司法固然是一种实践理性,要求法官有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没有经验是不行的,但是光有经验也是不行的。如果仅仅满足于对自己所谓多年审判经验的自我陶醉,开口闭口是经验,忽视理论的学习、忽视理论的研究,终究不能成为一名法律家。我们反思一下,在申诉的案件中,有多少是因为事实问题而改判的?绝大多数是因为适用法律错误,说理不充分而被改判,这就完全不是经验问题而是理论问题。法律的生命不仅在于经验,更在于经验与逻辑的结合,没有经验与逻辑的结合,法律科学就不可能发展,就不可能有大的提高。作为一名法官,要通晓国家的法律,精研法学的原理,站在历史之岸的高处,了解法律的过去,把握法律的现在,引导法律的未来。要在法律的实践中,坐在庄严的审判台上,鞭辟入里的分析案情,不偏不倚地判断是非,作出对证据准确的判断,对案情准确的把握,准确无误地适用法律,让法律深入到老百姓的心中。当然,只有法律知识是不够的,还要学习其他学科的科学文化知识。知识面越宽,融会贯通的能力就越强,就会达到从经验思维到理性思维的飞跃。要把提高科学文化素质作为读书学习的重要目标,广泛学习政治、经济、文化、历史等,博览群书。正所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只有多读书,多学习,才能充实自己,扩大知识面,提高科学文化知识修养水平。而且,要使学习成为一种习惯。随着时代的进步,知识在不断更新,这就要求我们不间断的学习,需要什么学什么,什么不懂学什么,使学习成为一种习惯。有时候我们会以老自居,说岁数大了,什么也学不会。其实不是学不会,是没有信心,没有用心去学,并且是不愿意去学。大家知道,司法考试比较难,通过率也较低,但是全国通过司法考试的年龄最大的是一位72岁高龄的老太太,她是理工大学火箭制造专业毕业的,用她的话说,制造火箭这没有答案的题我们都能做,有答案的司法考试我为什么不能过,就这样,经过数年的努力,她终于通过了司法考试,为此,司法部部长亲自为她颁发了职业证书。再比如说,使用电脑,在十几年前还是专业人员的权利,而现在大部分人都能熟练运用,包括写判决、网上报结案等,这都是以前不曾接触的,现在却都成了我们的办案工具。这就说明,如果想学习,什么时间都可以,什么年龄都不晚,只有经常学习,让学习成为一种习惯,才能跟上时代步伐,与时俱进。

  做邹碧华式的法官,要真正做到司法为民。中国正处在一个社会转型期,法院也在进行着变革,以期能更加适应社会的需求,解决老百姓的实际问题。但是,在探索的道路上,充满了焦虑、不安和怀疑,所以,矛盾产生了,冲突出现了,作为一名法官,我们有责任和义务消除这种误会,让老百姓看到法院为此做出的努力,看到法官们的职业良知。法官是一个用丰富的生活阅历树立起个人威信、用耐心和诚意让人佩服的职业,法官个人的威信让当事人愿意听取他的意见。老百姓中流传的“司法不公”,在某种程度上是由法官素质不高造成的。作为法官,应是儒雅文明的,而不是生硬冷淡的;具有扎实丰厚的法律知识,具有清晰敏捷的逻辑思维,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高尚的道德品质,入情入理,既能考虑到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又能够根据不同素质的当事人,用当事人能够听懂的方式解说法律知识、解说针对特定案件的异议。减少诉累、化解矛盾,以至达成调解,从而使得审判获得最佳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益,法的正义价值才能最终实现。

  做邹碧华式的法官,要有坚定正确的法治信仰。法官应当有健康的心理,要削弱激进和浮躁,无私无畏、意志坚强、正直善良、好学善思,要有学者的儒风雅量,学者的广博深厚。工作中,法官运用司法权力的结果,将对当事人的人身、财产、权利、义务、安乐或危难,甚至生或死产生最为直接最为明确的效果。在法律结果可行的范围内,具有裁量权的法官要根据自己的价值取向、性情气质、社会理想、法学基础、生活经验,作出最相宜的、最有说服力的结论。在利益多元化、观念多元化的现代社会,法官公正地适用法律、忠实地执行法律,也时常会引起来自舆论、当事人等的社会压力。这些情况下,仅靠法官个人的勇敢、不怕牺牲精神来执行法律是不够的。制度应该为法官的公正、公平、权威、体面提供保障。应当着重从体制和机制方面转变观念,加大改革力度,促进司法独立,以期从根本上彻底杜绝任何法定程序以外的“交易”,让职业化的法官多一些威严,少一些无奈。

  做邹碧华式的法官,要清正廉洁,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清正廉洁,是法官职业道德规范的重要内容。淡薄于物质利益追求,从而保证在履行司法审判职责时能够心无杂念,公正执法,维护法官职业的尊严。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出入“无人之境”能够时刻检查自己不做有违道德和法律之事。要从小事入手,洁身自好。古人云“观小节可以见大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小不忍则乱大谋”就是这个道理。只有做到慎独慎微,才能保持一身正气,才能取信于民。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一旦误入沼泽不能自拔,就会一步步走向深渊。要控制自己的欲望,特别是对物质利益不正当的追求。唐代名臣魏征说过:“骄不可长、欲不可从、乐不可极、志不可满”,时刻控制自己的欲望,生活要俭朴,唯有俭朴,才能树德,唯有俭朴,才能养廉,才能保持良好的生活情趣。在交友方面要谨慎,要有选择。要保持一份淡定,坚守住清贫,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避免不良嗜好,始终做到自警、自省、自律。

  总之,要做一名邹碧华式的法官,就需要具备以上几点,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成为一名知识型的、有修养、有内涵的经验丰富的办案能手,成为人民信赖的好法官。

  作者单位: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侯裕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