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晴了
2021-12-31 09:19:1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张国宝
 

  隆冬季节,一片萧条,这几天刮起了风,气温降到零度左右,到处是灰蒙蒙的。

  12月26日傍晚,天空忽然下起了小雪,羞羞答答、飘飘洒洒的雪花,静静地下着,匆匆地下着,慢慢下坠,有的落在土地上,浸入原野;有的落向树叶,枝条稍微压弯了腰;有的坠落河流,瞬间溶入水中。正如巴金所描述的“风刮得很紧,雪片像扯破了的棉絮一样在空中飞舞,没有目的地四处飘落。”

  街道上的行人,穿着棉袄,裹着围巾,急匆匆的。

  伫立窗前,眺望外面雪景,真是美妙极了。这让我想起了老舍心中关于小雪的印象,“最妙的是下点小雪呀。看吧,山上的矮松越发的青黑,树尖上顶着一髻白花……”

  第二天,小雪停了,寒风小了。办公室窗台上种养的三盆吊兰,还是绿绿的。年底忙于结案,花盆边沿,两三片枯黄叶子,没有及时修剪。

  下雪了,天晴的兆头。诗人眼中的雪,是冬的使者,是人们的希望。

  法官的希望是什么?我的思绪回到了工作岗位,案结事了人和,是最大的愿望。

  12月3日,受理一起原告帅某起诉被告某公司用人单位责任追偿权纠纷案件。

  帅某系某公司员工,尚未取得驾驶证。公司法人系黄某,其丈夫周某名下有一辆面包车,周某姐夫胡某为该公司厂长,面包车辆由胡某管理使用。2019年10月24日,胡某安排帅某代公司送员工成某去某地办事,在返回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75岁高龄的高某人身受到损害,经济损失计22万余元。2020年11月4日,法院判决,车辆承保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高某8万余元,帅某赔偿12万余元,周某赔偿2万余元。

  2021年1月,保险公司赔偿后,帅某系无证驾驶又系某公司员工为由,向某公司、帅某行使追偿权。2月25日,法院一审判决某公司给付保险公司垫付赔偿款8万余元,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8月2日,二审法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1年9月,帅某向高某赔偿12万余元。

  12月3日,帅某认为自己属于履行某公司的职务行为,起诉要求某公司承担上述赔偿款12万余元。

  收到案卷后,我认真阅读,厘清审理思路。电话与双方联系,耐心倾听意见。帅某表示,其与某公司是用工关系,解除用工纠纷还未协商好,这次如不能解决,也要起诉;某公司则认为,其向保险公司支付赔偿款应当由帅某承担,如果协商不了,还需要起诉帅某。

  放下电话后,我眉头紧蹙,在办公室信步思考。真是一案未平,有可能两案又起。心里琢磨着,该起纠纷的关键点在哪里?

  如果能调解好,潜在的两起纠纷就能一并化解。

  我与法官助理商量,运用“投石问路”方法,能否采取“打包”调解方式,听取双方意见。

  12月24日,距离庭审时间还有4天,为了妥善做好庭前调解,尽力化解双方多起潜在纠纷,法官助理先行与双方电话联系,耐心听取意见,从情理法方面进行沟通,并且友好提醒双方,纠纷发生头尾三年了,争取一并解决,以新的希望迎接新年的到来。经过耐心劝导,双方均有以“打包”方式一并解决多起纠纷的愿望。

  12月28日,对该起案件进行开庭审理,帅某及其特别授权代理律师和某公司的特别授权代理律师到庭,某公司法人黄某的丈夫周某到庭旁听。

  “为了解决纠纷,你们先后两次诉讼,还有一次到了二审,已经够折腾的。”我再次与双方耐心劝导,“纠纷头尾三年,今天这起案件,还有你们双方谈到的用工纠纷和追偿权纠纷,虽然没有起诉,但是如一并调解,是可以的。如果‘打包’调解不了,则只能就本起案件进行开庭审理。其余纠纷双方另行协商或另行起诉,这是程序性问题。从解决纠纷目的来看,建议还是‘打包’调解处理好,希望不要把纠纷留到明年去。”

  “同意一并解决。”帅某和他的律师表示。

  “‘打包’解决好。”某公司的代理律师回应道。

  “现在是调解,周某,你作为某公司法人黄某的丈夫,你今天来旁听,说明关心案件处理,你也可以谈谈看法?”我对着旁听席上周某询问道。

  “还是一并调解解决好,省的麻烦。”周某回答说。

  “双方既然均同意一并调解,纠纷不跨年,那是好事。”我强调说道,“本案以外纠纷,双方同意‘打包’调解,法律是允许的。某公司,你方先谈谈‘打包’调解方案。”

  “本起案件,公司于12月31日前一次性给付帅某1.5万元,帅某其他主张请求予以放弃,至于公司意欲起诉帅某的追偿权纠纷也予以放弃,帅某与公司间用工纠纷也不再主张,双方一次性了结,以后不再发生任何纠纷。本案起诉费用,各负担一半。”某公司代理律师提出调解方案。

  “帅某,你方是否同意某公司的意见?”我询问道。

  “同意。”帅某表示道。

  “这样调解好,同意。”帅某的代理律师说。

  “周某,你的意见如何?是否满意?”我对旁听席上的周某询问道。

  “同意,这样调解意见表示满意。”周某爽快的回答。

  “‘打包’调解三起纠纷,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双方纠纷彻底化解,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我心里还是挺高兴的,“按照协议制作民事调解书,今天或明天就送给双方。”

  至此,该起用人单位责任追偿权纠纷和其他两起可能引起诉讼的纠纷,最终得到圆满化解。

  协议签字后,他们脸上露出了微笑,愉悦地走出法庭。是的,他们应当有好的心情,迎接新年的到来。

  回到办公室,三盆吊兰映入眼帘。“种植花草,也需要用心,它才能充满生机。”我对吊兰进行了修剪、浇水。

  “调解一起,化解两起,这起案件‘打包’调解处理效果好。”我站在窗前,看看外面,天晴了。

  (作者单位:江西省安义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