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虚拟货币拒不付款?法院判决按约偿付货款
2022-01-17 10:09:19
 

  中国法院网讯(龙建伟 廖诚伟)近日,江西省上高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虚拟财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依法判决被告应按双方合同约定向原告偿付货款,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原告许某系一名经营虚拟货币的商家,在淘宝网开设了一家网店。2021年10月,被告胡某在许某经营的淘宝网店与之取得联系,并达成胡某以45627.8元的价格购买企鹅电竞钻石的买卖协议。胡某在收到企鹅电竞钻石后未按约定付款,经多次催收未果,许某无奈诉至法院。

  收案后,承办法官经过庭前调查、开庭审理等环节,充分掌握案情,认为企鹅电竞钻石作为腾讯公司旗下企鹅电竞直播平台中的一种虚拟货币,可在现实世界出售变现,其本身具有可交换性,具有明显的价值属性,因此该企鹅电竞钻石具有财产性利益,属于网络虚拟财产,可受法律保护。因此,以该虚拟货币进行的买卖关系,也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当企鹅电竞钻石交付给被告胡某后,被告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依约向原告履行付款义务。综上所述,法院依法作出被告胡某应按合同约定向原告许某偿付货款45627.8元的判决。

  【法官寄语】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以QQ账号、游戏账号或装备等为代表的“虚拟财产”作为信息科技发展的产物,已经被人们广泛接受和利用,买卖标的物也逐渐延伸至可估价的虚拟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后,“虚拟财产”一词从法律规范角度慢慢进入大众视野,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作出了相应规定,弥补了我国在虚拟财产保护问题上的空白,明确了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财产属性。当这些具有财产特征的网络虚拟财产、虚拟商品被侵犯时,我们应积极主张权利,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于子平